广大群众及相关单位:
目前已进入汛期,为确保河道行洪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广大群众要切实增强安全意识,密切关注气象信息,特别是暴雨、洪水等预警信息,远离行洪河道及相关区域,自觉做到不涉水、不嬉水。
二、全县中小学学校、学生家长一定要加强对学生和子女的防汛避险及防范溺水的安全教育,增强涉水安全防范意识。严禁在山沟、河道、坑塘和渠道等蓄水区域或行洪区域嬉水、游泳、穿行,确保人身安全。
三、各厂矿企业个人禁止在河渠内弃置、倾倒垃圾、搭建工棚、堆放建筑材料物料、存放设备、设置便道;禁止在河渠内建设阻碍行洪的工程设施;禁止任意束窄河渠。
四、广大群众汛期严禁在河道内垂钓、捕鱼,禁止在堤岸(河道滩地)野营、聚餐、娱乐,禁止入河游泳、划船、驾驶快艇、摩托艇等危险游乐活动。
五、各工程建设管理单位要对工程建设场地安排专人巡查值守,加强监督管理,制定施工现场防汛应急专项预案,并加强对施工场地工作人员的教育宣传。
六、各乡镇(社区)要在主要路段和桥、闸、涵、堤等重要部位设立醒目警示标志和绕行标识,禁止无关车辆、人员随意进入行洪河道及相关区域;在主要入河道口设置安全警示牌,危险水域设置安全隔离带;通过悬挂条幅、移动式小喇叭、村街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提高群众安全意识,主动远离危险水域。
七、请广大群众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不要在河道内从事非法采砂、排污等活动。对违反法律法规和水旱灾害防御工作要求的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八、为确保汛期河道行洪安全,各防汛相关部门应加强联动,形成工作合力。
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请大家高度认识灾害风险的危害,主动提高避险能力,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安排,共同做好灾害防范和应对工作,确保自身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特此公告!
右玉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