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政办发[2016]57号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右玉县开展“铁腕治污行动”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部门:
《右玉县开展“铁腕治污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2月20日
右玉县开展“铁腕治污行动”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和骆惠宁书记和楼阳生省长批示精神,按照全省“铁腕治污行动”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五大发展”新理念,坚持以环境质量改善为导向,进一步落实各乡镇和相关部门环境保护责任,坚持依法行政,严惩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以铁的担当尽责、铁的手腕治污、铁的心肠问责、铁的办法治本,加快解决重点和突出环境问题,切实保护人民群众健康和保障环境安全。
二、整治重点
(一)坚决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严重污染环境的小型洗(选)煤场、无证无照的储煤场、小石灰窑等 “土小”企业和设施。(责任单位:县煤炭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元堡子镇)
(二)集中整治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大气污染物不经收集处理、跑冒逸散、无组织排放以及露天进行工业涂装喷漆等作业行为。(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三)全面加大对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饮用水源地排查整治力度。重点解决园区工业企业环保管理水平低下、环保设施运行不正常、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及周边突出问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水利局)
(四)突出监管化工、火电、煤炭及洗选、储配煤场、排矸场等重点行业达标排放。依法采取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行政拘留等措施,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对未完成提标改造、严重污染环境的企业一律停产治理;对违法超标排污的企业一律执行高限处罚。(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县煤炭局)
(五)集中整治露天烧烤、原煤散烧、土小燃煤锅炉、秸秆和垃圾焚烧、道路扬尘、工地扬尘、原料堆场、灰场、煤矸石堆场、尾矿库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控制面源污染。(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农业局、县煤炭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市容市貌管理中心、各乡镇)
(六)进一步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严肃查处黄标车淘汰销号后的违法使用问题;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运煤车、粉煤灰运输车以及无牌无证车夜间偷运车辆开展集中整治。(责任单位:县交通局、县交警大队)
(七)重点排查整治化工、制药企业环境风险隐患,制定完善环境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培训,督促企业切实落实环境安全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安监局)
(八)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依法依规对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实心粘土砖企业进行关停。(责任单位:县经信局、县住建局、新城镇)
(九)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严肃整治应急预案启动不及时,应急措施不到位,落实要求不严格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县经信局、县住建局、县安监局、县交通局、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质监局、县气象局、县交警大队、县市容市貌管理中心、各乡镇)
(十)“三晋环保行”、全省环境保护大检查巡查发现的环境违法问题以及媒体曝光、群众重复举报等问题。(责任单位:县煤炭局、县经信局、县环保局、县畜牧兽医中心、元堡镇)
三、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此项行动的组织领导,成立右玉县“铁腕治污行动”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志坚 县委副书记、县长
副组长:傅存新 县政府副县长
杨德文 县政府副县长、公安局长
成 员:王志平 县环保局局长
卢太平 县发改局局长
张 奇 县经信局局长
范旭昌 县国土局局长
王 宇 县住建局局长
王 建 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旭东 县水利局局长
张继业 县农业局局长
李国兵 县畜牧兽医中心主任
李永亮 县煤炭局局长
韩 文 县工商局局长
王建民 县质监局局长
王建忠 县安监局局长
肖志义 县气象局局长
程福举 县广播电视中心主任
张日宏 县交警大队队长
潘志坚 县市容市貌管理中心主任
祁国伟 县环保局副局长
各乡镇乡镇长、杀虎口旅游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志平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祁国伟兼任。
四、实施步骤
“铁腕治污行动”从2016年12月中旬开始,到2017年3月中旬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安排部署和问题排查阶段
利用10天左右时间,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结合实际,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抓紧安排部署;全面排查和梳理突出环境问题,建立工作台账,理出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
(二)集中整治阶段
利用两个月左右时间,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依据环境问题清单,统筹兼顾,集中整治,并实行严格的“对账销号”制度。
(三)督查考核阶段
利用20天左右时间,县政府将组成督导组对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工作情况进行督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要充分认识我县当前环境保护面临的严峻形势,坚决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执行《右玉县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试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权责一致、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全面加强对“铁腕治污行动”的组织领导,逐级抓好工作落实。各乡镇要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按照方案要求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环境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排查整治。对重大环境问题整改不到位、部门履职不到位和监管责任不到位的行为要严肃问责。
(二)突出重点,全面整改。建立问题清单,实行“销号”制度。要针对2013年至2016年环保部批转和省、市接到的重复举报案件,“三晋环保行”以及省、市环保督察组发现和移交的环境违法问题和本辖区排查的突出环境问题,依法依规处置,该关的关、该停的停、该退的退、该改的改、该治的治。
(三)严格执法,严肃查处。对排查发现的各类环境违法问题,严肃查处,绝不姑息。加大典型案件办理力度,对可追究刑事责任的重点案件,要先办人,后办事,挂牌督办,限期办结。进一步强化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部门的沟通联系,共同严厉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四)强化监督,营造氛围。“铁腕治污行动”期间要加强社会监督,鼓励群众举报。要积极联系新闻媒体,公布环境问题清单,跟踪整改工作进度,曝光典型违法案件,加强舆论监督。
(五)定期调度,跟踪推进。县“铁腕治污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实行“周报告、半月通报”制度,各乡镇、各部门每周报告整改进展、案件查处、责任追究、问题销号等情况。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定期分析研判情况,每半月通报一次,并适时派出工作组督导检查,跟踪推进。
责任编辑:系统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