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县政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精神,按照《关于印发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右政办发字〔201926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密联系实际,突出问题导向,按照依法有序,科学规范、便捷高效的原则,积极推行三项制度,提高全县文旅监管行政执法水平,为右玉加快新旧功能转换,进一步优化政务环境,实现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提供法制保障。

   二、工作目标

我局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及配套制度建设,在2019年年底前实现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执法信息公开透明运行,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过程记录真实完整,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确保文旅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维护文旅部门公信力,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三、任务措施

  ()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机制,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通过门户网站和服务窗口等载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行政执法信息。

  1、强化事前公开。事前公开要全面准确及时主动公开行政执法主体、人员、职责、权限、依据、程序、监督方式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信息。县文旅行政执法部门要编制或修订《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服务指南》、《行政执法流程图》等,在本级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2、规范事中公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执法人员在进行执法检查、调查取证、采取强制措施和强制执行、送达执法文书等执法活动时,必须主动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执法人员在执法活动中要主动出具执法文书,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和权利义务等内容。政务服务窗口要设置岗位信息公示牌,明示工作人员岗位职责、申请材料示范文本、办理进度查询、咨询服务、投诉举报等信息。

3、加强事后公开。严格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山西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规定,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及时向社会公布“双随机”抽查情况、查处结果,对我局各类行政执法决定和行政执法决定的履行情况进行公示。

  ()全面推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根据《山西省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办法》和《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通过文字、音像等方式,对立案、调查、取证、决定、送达、执行等行政执法活动进行记录并归档,实现行政执法行为的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1、完善文字记录。文字记录作为执法全过程记录的主要方式,要做到合法规范、客观公正、及时准确。突出行政执法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做到文字记录合法规范、客观全面,确保执法文书和案卷完整全面准确。行政执法文书格式与本系统省级行政执法部门相统一。

  2、规范音像记录。音像记录作为文字记录的补充,要与文字记录有效衔接,对查封扣押财产、强制拆除等直接涉及人身自由、生命健康、重大财产权益的现场执法活动和执法办案场所,要做到全程音像记录;对现场执法、调查取证、举行听证、留置送达和公告送达等容易引发争议的行政执法过程,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音像记录,并编制音像记录事项清单。严格按照《朔州市行政执法音像记录设备配备办法》配备音像记录设备,根据需要设置询问室和听证室等音像记录场所。建立健全执法音像记录管理制度,明确音像记录的设备配备、使用规范、记录要素、存储应用、监督管理等要求。

  3、完善案卷管理。严格执行案卷管理制度和制作标准,加强对执法台账和法律文书的制作、使用、管理。严格执行音像记录设备配备、使用、储存、监管等要求,确保记录规范。对于执法全过程记录资料严格依法依规归档保存,对同一执法对象的文字、音像记录进行集中储存,推行“一户式”集中储存。建立健全基于互联网、电子认证、电子签章的行政执法全过程数据化记录工作机制,推动形成数字化信息档案。

  4、发挥记录作用。通过统计分析记录资料信息形成执法数据分析报告,发现执法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执法的建议。建立健全记录信息调阅监督制度,做到可实时调阅,切实加强监督,确保行政执法文字记录、音像记录规范、合法、有效。

  ()全面推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在重大执法决定前,必须进行法制审核,未经法制审核或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1、明确审核机构。明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机构。加强法制审核队伍建设,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的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制审核人员原则上不少于本单位执法人员总数的5%。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聘用长期固定的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做好法制审核工作,解决基层存在的法制审核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等问题。要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法制审核工作中的作用,探索建立本系统内法律顾问、公职律师统筹调用机制,实现法律专业人才资源共享。

  2、明确审核范围。编制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事项清单。凡涉及重大公共利益,可能造成重大社会影响或引发社会风险,直接关系行政相对人或第三人重大权益,经过听证程序作出行政执法决定,以及案件情况疑难复杂、涉及多个法律关系和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事项,都要进行法制审核。

  3、明确审核内容。严格审核行政执法主体是否合法,行政执法人员是否具备执法资格;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合法;案件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合法充分;适用法律、法规、规章是否准确,裁量基准运用是否适当;执法是否超越本机关法定权限;行政执法文书是否规范、齐备;违法行为是否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等。

  4、规范审核流程。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流程,明确法制审核送审材料,规范审核程序、审核载体、时限要求、法制审核意见与拟处理意见不一致的协调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等。法制审核机构完成审核后,要根据不同的情形, 提出同意或者存在问题的书面审核意见。

  5、明确审核责任。县文旅行政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推动落实本部门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第一责任人,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没有经过法制审核的,行政执法部门主要或分管负责人不得签字同意,不得作出执法决定。行政执法承办机构对送审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执法的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程序的合法性负责。法制审核机构对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意见负责。因行政执法承办人员、法制审核人员和审批行政执法决定的负责人的违法违规行为,导致行政执法决定错误,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全面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

  ()加强信息化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全县文旅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执法信息网上录入、执法程序网上流转、执法活动网上监督、执法决定实时推送、执法信息统一公示、执法信息网上查询。依托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开展执法服务工作,全面推行网上受理、网上审批、网上办公,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

  ()推进信息共享。依托全县政务服务平台,加快推进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加强业务协同,打通信息壁垒, 实现数据共享互通。

  ()强化智能应用。积极推进人工智能技术在行政执法实践中的运用,向执法人员精准推送办案规范等信息,提出处理意见建议,生成执法决定文书,有效约束规范行政裁量权。

  四.进度安排和保障措施

  ()进度安排。

  1.安排部署(201910-11)。县文旅行政执法部门要按照本实施方案要求制定本县本部门实施方案,报县司法局备案。

2.建章立制(201911-12)。要编制或修订《行政执法人员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行政执法音像记录事项清单》《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行政执法事项服务指南》《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行政执法流程图》,在本级政府网站开设专栏公示,并及时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变化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全面实施(201911-202010)。县文旅行政执法部门要全面、严格、规范推行“三项制度”,突出问题导向,大胆改革创新,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县文旅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是本级本部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加强对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领导,做好全面推行“三项制度”的组织实施工作,确保工作有方案、部署有进度、推进有标准、结果有考核,为此成立右玉县文旅局推行三项制度工作领导小组:

长:张继业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王金瑞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员:蒋勇、柴奇英、樊中山、王文义、金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文旅局办公室,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文旅局办公室负责牵头,其他股室配合,加强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  

2、保障经费投入。要建立执法经费保障机制,将执法装备需求报本级人民政府列入财政预算,保障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履职所需的执法装备、经费。

  3、加强队伍建设。大力推进文旅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打造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纪律严明、廉洁务实的执法队伍。保障执法人员待遇,完善基层执法人员工资政策,提高执法人员履职积极性,增强执法队伍稳定性。

  4、强化督促检查。将全面推行“三项制度”工作纳入全面依法治县督察内容,纳入法治工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强化督导督促力度。县文旅部门在全面推行“三项制度”过程中要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和巩固“改革创新、奋发有为”大讨论成果紧密结合起来,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力求实效的工作举措推进文旅系统各项工作, 为建设生态好产业优人民富的美丽右玉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