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2400-A-00900-140600
事项名称
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认证
基本编码
000172008000
实施编码
1114060073403594XW3000172008000
受理条件
1、 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第十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组织药品经营企业的认证工作。药品经营企业应当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实施办法和实施步骤,通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组织的《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认证,取得认证证书。《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的格式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统一规定。 新开办药品批发企业和药品零售企业,应当自取得《药品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向发给其《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申请《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受理申请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药品监督管理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规定,组织对申请认证的药品批发企业或者药品零售企业是否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进行认证;认证合格的,发给认证证书。
服务对象
法人
服务主题
准营准办
许可事项属性
无属性
网办深度
二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理过程应到现场不超过两次。
是否一次办
是
是否就近办
否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 90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0 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是否收费
否
特别程序
实地核查
特别程序期限
50个工作日
前置事项
无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 是否开通网上预约: 否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否
到窗口办理次数
1次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否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事项风险等级设置
A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一窗办理
否
办事地址
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市场监管窗口 市场监管局窗口
咨询电话:15703496689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电子邮箱: 网址:
1、办事窗口:市场监管局窗口 办事地址:朔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西市场监管窗口 咨询电话:15703496689
1.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 2.审核阶段责任:审核资料完整性、真实性,提出审查意见;组织人员现场勘验,审查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提出审查意见。 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据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 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证书,送达并公开信息。 5.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 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