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编码
2400-A-00300-140623
事项名称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证明核发
基本编码
000172022000
实施编码
1114060073403594》XW300072022000
受理条件
1、1、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1第五条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寄件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简称邮寄证明)。邮寄证明一证一次有效。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审查合格的,应在1日内发给邮寄证明
服务对象
法人
服务主题
准营准办
许可事项属性
无属性
网办深度
二级:该事项已经实现申请材料在线预审。申请人可以通过网络提交和补正相关申请信息和材料,审核机构在平台对提交材料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申请人仍需携带材料原件到现场提交办理,作出审批决定后,申请人可来现场领取结果,也可选择物流递送形式递送审批结果。整个办理过程赢到现场不超过两次。
是否一次办
是
是否就近办
否
办理期限
法定期限: 1 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个工作日
办件类型
即办件
是否收费
否
特别程序
无
前置事项
无
是否进驻大厅
是
是否可网上办理
是 是否开通网上预约:否
是否需要中介服务
否
到窗口办理次数
1次
是否设置审批情形
否
是否投资审批项目:
否
事项风险等级设置
A
通办范围
数量限制
无限制
是否一窗办理
否
办事地址
右玉县政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 市场监管局窗口
咨询电话:0349-8030700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7:00;法定节假日不对外办理业务
电子邮箱: 网址:
1、办事窗口:市场监管局窗口 办事地址:右玉县政务大厅市场监管窗口 咨询电话:0349-8030700
法律依据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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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法律法规位阶 |
法律法规名称 |
条款名称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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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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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邮寄管理办法》 |
第五条 |
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的寄件单位要事先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办理《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简称邮寄证明)。邮寄证明一证一次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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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麻醉药品、精神药品邮寄证明申请表 |
其他 |
1 |
0 |
是 |
申报提交材料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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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加盖单位公章的《药品生产许可证》或《药品经营许可证》(仅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提供 |
其他 |
0 |
1 |
是 |
申报提交材料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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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经办人身份证明、法人委托书 |
其他 |
1 |
0 |
是 |
申报提交材料 |
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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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理阶段责任:公示依法应当提交的材料;一次性告知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全部内容。2.审核阶段责任:审核资料完整性、真实性,提出审查意见;组织人员现场勘验,审查是否符合许可条件,提出审查意见。3.决定阶段责任:做出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依据法定方式进行,不予许可的书面说明理由)。4.送达阶段责任:制作证书,送达并公开信息。5.事后监督责任:开展后续监督管理。6.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