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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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检查事项 |
实施依据 |
检查对象 |
检查方式 |
检查范围 |
拟实施
检查 时间 |
实施层级 |
年度检查频次 |
是否需要跨部门联合检查(如是,写明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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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对农资经营领域的行政检查(春季、秋季)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农作物种子标签管理办法》、《农作物种子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农药管理条例实施办法》、《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兽药管理条例》 |
农资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 |
随机抽取 |
2025年3月
9月 |
县 |
2次/年 |
牵头部门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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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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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对养殖领域的行政检查 |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 |
从事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家庭农场、专业合作社、企业 |
现场检查 |
随机抽取 |
2025年6月 |
县 |
1次/年 |
牵头部门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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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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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对生猪屠宰领域的行政检查 |
《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动物检疫管理办法》 |
从事生猪屠宰活动的企业 |
现场检查 |
随机抽取 |
2025年9月 |
县 |
1次/年 |
牵头部门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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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合部门 |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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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对动物诊疗机构的行政检查 |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农业农村局部令2022年第5号公布,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
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企业 |
现场检查 |
随机抽取 |
2025年7月 |
县 |
1次/年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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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对农业机械生产安全、农业机械维修及配件经营的行政检查 |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2019)》 |
农业机械操作人员及农机维修、配件经营企业 |
现场检查 |
随机抽取 |
2025年4月
2025年8月 |
县 |
2次/年 |
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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