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1-19 来源: 右玉县医保局
 右政办发〔2022〕37号

 

各乡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城镇居民事务服务中心,县直各有关单位:

按照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山西省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晋医保发〔202211)、《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鼓励动态调整城乡居民(职工)意外伤害补充保险缴费及理赔标准的通知》(朔政办函〔2021〕108号)、朔州市医疗保障局、朔州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朔州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朔医保发〔202239号)要求,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确保参保率稳中有升,推动我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征缴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确保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我县城乡居民2023年参保缴费工作,实现应保尽保,困难群众参保率达到100%(困难群众包括五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重点优抚对象、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乡村振兴局核定的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

二、工作任务

(一)参保缴费对象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除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右玉县城乡居民。持有本朔州市居住证且未在原籍参保的外来务工等流动人口及其未成年子女、灵活就业人员,也可自愿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二)参保缴费标准及起止时间

城乡居民个人缴费执行全省统一标准。缴费标准为基本医疗保险350元/人,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

2023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期为2022年9月至12月底,每月1至25日可办理缴费(节假日不顺延)。特殊人群缴费时间截止到2022年12月25日。

(三)参保缴费方式

1.微信缴费:缴费人可通过微信自主缴费。

2.银行缴费:可通过右玉农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邮政储蓄银行等银行开发的手机APP、POS机、银行柜台等方式完成缴费。

3.现金缴费:可通过各村、学校协办人员或就近银行柜台、办税服务厅通过上述方式办理。每人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缴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账户。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朔州市分行。账号:142953884427

新生儿出生当年,凭新生儿户籍手续到医疗保险服务大厅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当年不再缴费,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当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待遇,并于当年101日至12月25为新生儿缴纳次年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四)参保登记和保费征缴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保费征缴由所属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城镇居民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村、社区具体实施;中小学生参保登记和保费征缴由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各中小学校具体实施。

县乡村振兴局要做好稳定脱贫人口、易返贫致贫人口(包括脱贫不稳定人口和边缘易致贫人口)和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口的信息确认和推送工作。稳定脱贫人口不再享受资助参保政策;易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按每人每年280元的标准由医疗救助资金资助,剩余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资助100元/人(其中包括7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突发严重困难户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资助380元/人(其中包括35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

县民政局要做好城乡居民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五保、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困境儿童医疗救助对象的信息确认和推送工作。特困人员的基本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380元/人,其中县医疗保障局给予救助基本医疗保险350元/人,县财政补贴意外伤害保险30元/人;低保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由县医疗保障局给予基本医疗保险救助280元/人、财政补贴100元/人(其中包括7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困境儿童的基本医疗保险由县财政给予资助380元/人(其中包括35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

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要做好重点优抚对象的信息确认和推送工作,重点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险和意外伤害险380元/人(其中350元基本医疗保险,30元意外伤害险),由县财政给予资助。

县残疾人联合会要做好丧失劳动能力的重度残疾人医疗救助对象的信息确认和推送工作。重度残疾人个人缴费和意外伤害险由财政部门给予差额补贴210元/人(其中包括18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剩余医疗保险费用170元,由个人缴纳。

县卫生健康和体育局要做好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成员的医疗救助对象信息确认和推送工作。个人缴费部分由县财政给予全额资助380元/人(其中包括350元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意外伤害保险费)。

县税务局要做好协调工作,拓宽缴费渠道。

县医疗保障局要做好参保登记、变更和注销工作,对低保、重度残疾人等特殊群体,需个人缴纳差额部分的,根据右玉县民政局、右玉县残疾人联合会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名单对特殊群体进行身份标记后通过信息共享平台推送给税务部门进行征收。

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加大宣传。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是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医疗保障体系的重大决策,关系城乡居民切身利益,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高度协作,积极应对疫情影响,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加大宣传引导力度,对部门职责、缴费流程、缴费期限、缴费渠道等进行全面的宣传辅导,确保城乡居民知悉各项具体政策,巩固居民医保覆盖面,做到应保尽保。

(二)明确职责、优化流程。

各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结合新冠疫情防控,充分调动群众参保缴费积极性,积极稳妥推进现代化征缴方式,简化办事流程,优化窗口服务,推进网上缴费,方便各类人群办理业务,提升参保群众经办服务体验满意度。

(三)部门协作,形成合力。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保费征缴工作环节多、链条长、涉及面广、情况复杂,各部门之间要密切配合、高度协作,要建立通畅的沟通反馈渠道,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衔接、落实到位。同时要实行专人负责,确保参保信息无差错、无遗漏,切实保障缴费人的待遇享受。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 9 月 2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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