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政办发〔2021〕20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右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右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全县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净化我县教育培训市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朔州市教育局《关于暂停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朔教函[2021]126号)精神,现制定右玉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李玉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刘 钰 县教育局局长
许志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李 蒲 县公安局政委
魏 江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马 晓 县卫体局局长
苏志宏 县民政局局长
李永平 县应急局局长
各成员单位责成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摸底、排查、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右玉县教育局。
二、整治时限
2021年7月20日至8月20日
三、整治对象
1.全县学科类、艺术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2.民办幼儿园线下培训、保教活动。
3.公办学校(园)在教师(含临时聘用),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参与(兼职)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
四、整治内容
1.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情况,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等。
2.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无证经营等。
3.教师资质情况,培训内容等问题。
五、整治措施
1.凡擅自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活动的要立即停止。
2.凡证照不全、条件不达标、非法进行培训活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关闭。
3.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的教师(含学校临时聘用的)要立即退出。
4.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经查不符合下列相关要求或违规经营的,吊销其所有证件,立即关停、查封。
(1)场所消防设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
(2)场所其他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证照、收费、教师资格、授课内容等不符合规定或违规的。
(4)聘用在职教师任教的。
5.对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
7.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参培学生和在园幼儿及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8.县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线下培训、保教活动的时间按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关联文档:【图解】关于印发右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