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8-11 来源: 右玉县教育局

右政办发〔2021〕20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右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2          

(此件公开发布)

 

右玉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解决全县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校外培训机构乱象问题,净化我县教育培训市场,保障全县中小学生和学龄前儿童生命健康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朔州市教育局《关于暂停全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的通知》(朔教函[2021]126号)精神,现制定右玉县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专项整治领导组

组长:李玉兰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成员:刘    县教育局局长

      许志强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公安局政委

    县消防救援大队队长

    县卫体局局长

苏志宏  县民政局局长

李永平  县应急局局长

各成员单位责成专人,组成专项整治工作组,具体负责摸底、排查、整治工作。

专项整治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右玉县教育局。

二、整治时限

2021720日至820

三、整治对象

1.全县学科类、艺术类、职业技能类培训机构。

2.民办幼儿园线下培训、保教活动。

3.公办学校(园)在教师(含临时聘用),民办学校聘任教师参与(兼职)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

四、整治内容

1.校外培训机构的安全情况,场地是否符合要求,消防安全隐患,食品安全隐患等。

2.校外培训机构无证办学,无证经营

3.教师资质情况,培训内容等问题。

五、整治措施

1.凡擅自违规组织、开展线下学科类培训活动的要立即停止。

2.凡证照不全、条件不达标、非法进行培训活动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关闭。

3.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活动的教师(含学校临时聘用的)要立即退出。

4.对已取得《办学许可证》等相关证件的,经查不符合下列相关要求或违规经营的,吊销其所有证件,立即关停、查封。

1)场所消防设施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的。

2)场所其他设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

3)证照、收费、教师资格、授课内容等不符合规定或违规的。

4)聘用在职教师任教的。

5.对教师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6.对阻碍行政执法部门依法执行公务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严肃查处。

7.各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取得参培学生和在园幼儿及家长的理解、配合和支持,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8.县专项整治工作组组织专门力量,对校外培训机构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恢复校外培训机构和民办幼儿园线下培训、保教活动的时间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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