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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04-13 来源: 右玉县农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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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政办发20219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右玉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46         

  

 

右玉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9183号朔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朔农发〔20191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右玉县农业生产基本情况

(一)农业基本情况

右玉地处晋蒙两省交界,是山西省的北大门。全县国土面积1969平方公里,辖4镇6乡1个风景名胜区,172个行政村,11.63万人,其中农业人口9.3万人,耕地面积75.29万亩。主要种植的农作物有莜麦、谷子、豆类、土豆、玉米、葫麻等。2020年,全县农作物播种总面积68.35万亩,其中:粮食播种总面积为45.5万亩,总产量1.22亿斤,以种植莜麦、土豆、玉米为主;经济作物播种面积22.85万亩,总产约1322.04万公斤,是传统的农业生产县。右玉县历来对农业生产高度重视,出台了一系列支持农业生产发展的优惠政策,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在人员、机构等方面都给予大力支持。

(二)农业机械化情况

2020年底,全农业机械总动力15.46万千瓦,其中拖拉机、联合收割机5077台,种植业机械包括耕地、整地、种植、施肥、田间管理、大中型植保、收获等农机具共7880部;全农作物播种面积68.35万亩,机耕面积43.26万余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3.3%,机械播种面积43.95万余亩,占播种总面积64.3%,机收面积47.98万亩,占播种面积70.2%。

(三)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情况

目前全县有农机专业合作社30余家,其中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10家,10万元以上的合作社有8家,这些合作社都拥有耕种防收各个环节需要的耕种机、收割机以及秸秆还田机、施肥机,个别合作社还拥有大型植保机械等各种机械,为我县农业机械化、现代化发挥着重要积极的作用。

(四)农业生产托管情况

近年来,随着农民进城务工、外出打工,造成农村劳动力紧缺现象突出,土地托管农业生产经营新模式在我县应运而生,初露头角,特别是在我县右卫镇、白头里乡、李达窑乡等粮食主产乡镇。全县农业生产托管主要以种植莜麦、土豆、玉米为主,托管主体多为实体经营发展较好的农机合作社。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县农业生产全程托管面积5亩,阶段性托管面积为136.8万亩。主要实施方式为以村为单位进行统一组织,在采取农户自愿的基础上,合作社与村或农户就某一生产环节或全程签订服务合同,实施统一的规范化服务,统一秸秆还田、统一耕种、统一病虫害防治、统一收获等。全托管服务有两种形式:实物型和货币型。实物型全托管,社会化服务组织为农民提供从种到收全程专业化服务,收获物归农民所有,服务组织确保每亩莜麦、土豆、玉米的产量,农民则需缴纳每亩的托管费用。货币型全托管,服务组织将农民的土地合并集中打理,土地收获物归服务组织所有,并以货币化的形式给予农民每亩一定的收益。阶段性托管主要是农户就某一环节委托给服务组织进行服务,然后付给服务组织一定的费用。

农业生产托管是现阶段推进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的主要形式,通过托管可以解决农村一家一户特别是小农户、外出务工人员、老龄化现象突出等问题造成的种地管理难、病虫害防治效果差、农药、化肥使用量增加等问题,带动农业全程机械化,粮食生产的规模化、集约化,生产绿色优质农产品,改善农业生态环境,达到节本、增效、提质的目的,同时还可解放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高效农业、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二、目标任务

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项目试点,促进了服务组织蓬勃发展,服务范围明显扩大,服务质量不断提升,服务市场日趋完善,保障粮食安全,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目标是:

1.实现承接主体从关键环节向全程化社会服务转变。

2.实现小规模经营服务向大规模建制服务转变。

3.实现承接主体的零散性兼业化经营向专业化职业化经营管理转变。

4.实现传统生产方式向现代农业生产方式转变。机械化集约水平和农业生产效率显著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明显增强

三、项目实施内容

(一)项目试点主导产业和实施地点

2021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主要针对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我根据种植实际选择谷子、土豆、油菜、向日葵、玉米等进行托管。计划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实行整村推进,连片作业。

(二)项目实施规模及环节

按照“围绕主导产业、突出重点环节、扩大覆盖范围、集中连片推进”原则,确定主要补助环节(已享受相同项目补贴的不能重复享受)。粮食作物、经济作物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实施的环节主要包括秋耕、春耕、机播、机收等环节。

(三)环节收费标准及财政补助标准

上级共安排我农业生产托管财政补贴资金300万元。原则上财政补助金额占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补助标准不超过100元。按不同区域农业服务市场价格的30%进行补助,相同条件下优先补助耕、种、防、收全程托管的托管服务组织。

补助方式,资金补助采取先服务后补助的方式,即每个环节实施完毕并经审核验收合格后,对项目实施区域内的服务组织按环节兑付补助资金。服务组织要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合同,确定双方的责任和义务,财政按照服务合同实际作业量对服务组织或服务对象进行补助。

(四)优选服务组织

1.服务组织应具备的条件。承担任务的项目单位必须符合以下条件,相关资质由县农业农村局审查,确保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1)在右玉县工商部门依法登记,有一定的社会化服务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达两年以上;

2)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和设备以及其他能力。

3)资产结构及经营状况良好,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用,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认可,具有较强的资金筹措能力,资产负债率低于60%;

4)能够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

2.确定服务组织

县农业农村局通过各乡镇粮食作物、经济作物种植面积和托管项目补助资金总量测算确定实施区域,各相关乡政府依据县农业农村局要求,在深入调研,广泛了解广大农户和规模生产经营主体需求意愿,掌握当地土地托管服务组织及专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的规模、能力、信誉、服务价格等因素,进行综合评估基础上,公开规范择优向县农业农村局推荐优秀服务组织,县农业农村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组织对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实施的公告期内报名的服务组织和乡镇推荐的服务组织进行评选,评选出的优秀服务组织作为项目实施主体,并通过公众网站、电视、报纸等公共媒体公示服务组织名单,公示举报电话,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五)监督项目实施

1.签订服务合同。服务组织与相关村委会或用户签订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内容、作业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和相关乡政府保存好档案资料。

2.提供作业服务。服务组织按照服务合同要求提供相关服务。

3.项目作业核实土地托管项目按照下达任务的完成情况,用户与作业单位确认服务数量和质量,填写《农业生产托管服务作业单》,经村委会汇总核对,以村为单位填报《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贴资金核算表》,同时村集体公示并盖章,乡政府盖章并加注意见,作为核查和结算的依据。

(六)检查验收

项目实施过程中及完成后,要及时收集整理影像资料,总结典型模式和成功经验、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并组织相关人员对项目阶段性执行情况进行验收,形成验收报告。

付补助资金

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对乡镇上报的服务面积逐村进行抽查验收,对服务组织每一个服务环节提供的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进行科学核查的基础上,依据验收报告,向县财政申请办理补贴资金结算,县财政按照资金管理办法及时付项目资金。

(八)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县农业农村局即时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包括项目实施的绩效目标、效益分析等内容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右玉县人民政府是试点项目工作实施落实责任主体,要把项目工作列入深化农村改革的重要事项,纳入重要工作议程,统筹协调农业、财政和乡镇等单位和部门,确保项目落实。县级农业部门要会同财政部门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提出绩效目标,明确目标任务、试点内容、支持环节和运行机制。县财政部门要协助农业部门做好实施方案制定审核工作,并加强项目资金的管理,防止运行风险和挤占挪用。农业部门负责项目实施方案制定、项目内容落实和政策典型宣传工作,严格把握项目进程,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保证项目按时完成。县政府成立由县长为组长,分管副县长为副组长,农业、财政、发改、农机、乡镇政府等职能部门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

(二)强化督促指导。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巡回督导和业务指导工作。强化社会监督,公布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县农业农村局和各乡镇政府要加强调研督导,组织巡回检查,及时解决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推动行业规范管理,推广先进典型做法。

(三)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四)强化经费保障。县政府已承诺安排落实必要的项目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五)强化宣传引导。利用电视、微信、网络等媒体,以及下乡培训宣传、印发宣传资料等形式积极进行相关政策的宣传引导,使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充分认识理解农业生产托管的意义和好处,引导服务主体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的积极性,大力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推动我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工作积极健康持续发展。

附件1.右玉县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主要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基本情况表

 

1:

 

右玉农业生产托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为组织实施好中央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推进托管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促进现代农业发展,根据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9年度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晋农办经发〔2019183号朔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的通知》(朔农发〔2019102号,经研究决定成立右玉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丁利春   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组书记、代县长

副组长:韩志强   县政府副县长

 员:卢太平   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县财政局局长

张立平   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 

     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主任

     县农机服务中心主任

刘海生   新城镇镇长

庞俊伟   右卫镇镇长

屈伟伟   威远镇镇长

李振贤   元堡子镇镇长

付生伟   李达窑乡乡长

    高家堡乡乡长

王国祯   牛心堡乡乡长

王亚鹏   杨千河乡乡长

    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张立平兼任。

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右玉县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试点县项目实施方案,制定奖补资金管理办法及研究提交相关政策保障措施,合力组织实施各项工作任务。

 

2:

承诺书

 

2020年为按时保质完成好我县实施的财政支持农业生产托管试点服务项目,郑重承诺:

一、安排不低于6万元的项目实施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专家团队服务,宣传培训与入户指导,监督检查、项目验收与工作指导,试点经验总结与完善政策措施等。

二、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规定的时间节点、补助环节、补助标准认真组织实施,按时拨付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

三、项目实施完成后,认真撰写项目实施总结报告和绩效评价报告,总结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社会化服务模式和项目管理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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