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9 来源: 右玉县教育局

右政办发202052

县直各有关单位:

《右玉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1223

右玉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184号)精神,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统筹管理,逐步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中小学教师管理体制,促进我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根据《中共朔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朔州市教育局、朔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朔州市财政局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朔教发20203号)文件精神,拟制定右玉县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全面深化教师管理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县域内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统筹管理,努力破解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为促进校长、教师合理流动,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供制度保障,促进教育公平、促进教育均衡、优质发展,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实施对象范围

全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教职工及普通高中和公办幼儿园在编在岗教职工。

三、实施时间

20208月完成前期准备工作,20209月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全面实施。

四、主要内容

(一)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幼儿园)编制管理。(责任单位:右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建立全县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控”机制。县机构编制部门会同财政、教育部门,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情况和教育发展新需要,依据生源变化定期核定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总量。对学生规模较小的农村中小学,要按照生师比与班师比相结合的方式核定。要保证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中小学编制确有富余的,由县教育局提出意见报县编委同意后,可调剂至公办幼儿园统筹使用。

(二)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幼儿园)岗位设置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右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教育局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分学段核定中小学(幼儿园)各类岗位数,并根据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编制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岗位数量。同时要在公开招聘、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称和办理交流轮岗人员人事手续方面给予政府支持。

(三)规范和创新中小学(幼儿园)岗位管理。(责任单位:右玉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在编制、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总量和专业技术职务岗位总量内,负责分解编制到校,指导学校组织实施岗位设置和聘用、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落实工资待遇、组织教师交流、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绩效考核管理和档案管理。

(四)健全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岗位聘用制度(责任单位:各中小学校、幼儿园)

落实学校用人自主权,全面实行中小学教师聘用合同管理。学校在核定的编制和岗位内科学制定本校岗位设置方案,依法依规做好聘用合同的签订、履行工作。全面推行竞聘上岗制度,建立竞争择优、能上能下的用人机制,推动教师轮岗交流。教师可以在学校内部竞聘,也可跨校竞聘上岗。跨校竞聘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公布。对于校内竞聘、跨校竞聘后仍未上岗的教师,县教育局可根据实际进行统筹调剂安排,对没有竞聘上岗且不服从统筹调剂安排工作的,在原工作学校待岗培训,待岗培训期不超过12个月,待岗培训期内,只发放基本工资和基础性绩效工资,不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待岗培训结束后仍未能竞聘上岗的,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

学校按照有关规定做好教师考核评价、评先评优、职称评聘、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等工作。严格教师岗位的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调整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加强对在编不在岗人员、长期请病假人员、不坚持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一线人员或坚持一线工作但教学工作量不满规定人员的管理和考核,严格按照其所在单位绩效考核办法和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教学工作量标准,兑现其工作待遇。对晋升中小学(幼儿园)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后不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的人员,要通过严格考核降低其专业技术岗位聘用等级。

加大教师人事制度改革力度,完善教师退出机制,形成政策,激励广大中小学教师奋发有为、干事创业,营造教育系统风清气正的良好环境。学校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教师,学校可以调整岗位,或者安排其离岗接受必要的培训后调整岗位。教师无正当理由不同意变更岗位的,或者虽同意调整岗位,但到新岗位后年度考核仍不合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长期在编不在岗人员、休病假期满未按期到岗承担教育教学工作任务人员、请事假超过国家规定期限人员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等次。

(五)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待遇保障机制(责任单位:右玉县财政局)

县财政部门对中小学(幼儿园)教职工的工资待遇、“县管校聘”改革中的岗位、绩效工资管理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给予经费保障。

(六)继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责任单位:右玉县教育局)

县教育局根据我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中小学布局调整,继续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全面组织校长教师在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之间合理流动。坚持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与学校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相结合、与开齐开足国家规定课程相结合、与校长教师队伍补充、优化和培训提高相结合,推动教师资源均衡配置。

五、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我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顺利实施,县委、县政府决定成立右玉县推进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长:王志坚    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

副组长:王    县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李玉兰    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

员:冀全喜    县政府办公室主任

刘金宝    县委组织部副部长、编办主任

    县财政局局长

    县教育局局长

相丕宏    县人社局副局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办公室主任由王发兼任,负责组织开展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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