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2020年度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12-29 来源: 右玉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右政办发202032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2020年度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县直各有关单位:

《右玉县2020年度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方案》已经202079日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717

右玉县2020年度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项目收益分配使用管理,建立利益联结和带贫减贫长效机制,增强光伏扶贫效果,根据省光伏扶贫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的晋光伏扶贫办20201号《关于印发2020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工作指南的通知》和晋开发办()字〔202015 《关于做好 2020 年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促进增收脱贫工作的通知》等指导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任务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重要论述和光伏扶贫工作重要批示精神为指导,以质量管理为重点,以规范运营为手段,以精准受益为目的,构建“收益好、管理好、分配好”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全县建成的总规模28.884MW的村级光伏扶贫电站和30WM集中电站的收益金在脱贫攻坚中充分发挥作用。

二、组织领导

()机构设置

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的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并下设办公室。右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简称县扶贫公司),统一对全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进行运营维护、结算收益。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和全县129个贫困村均设置1名光伏专门管理员。

()工作职责

1.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职责:负责对光伏产业精准扶贫工作的组织协调。拟定2020年光伏扶贫专项行动计划;建立部门监管、专业运维、日常管护“三位一体”运维管理机制,组织实施电站运维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2020年光伏扶贫电站到村收益80%用于“三公一业一扶持”;不断壮大村集体经济收入,积极开展改善村容村貌、完善基础设施、健全公共服务、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等,不断巩固脱贫成果;完成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职责:负责我县光伏扶贫工作中的各项事宜,顺利推进光伏项目建设;协调明确各相关单位和部门的任务分工,明确拟采取的配套支持政策;研究制定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实施方案,监督电站建设、运维和收益分配管理;协助办理并网发电等各种手续工作。

3.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责:协调督促各乡镇、各部门做好光伏扶贫工作,重点负责相关信息的监测管理。

4.县扶贫开发投资公司职责:负责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建设、运维管理、电费结算和收益的一次分配。负责专门系统的信息录入和报表。负责制定年度工作计划,落实上级部门要求的各项工作。负责对各乡镇光伏专门管理员进行统一培训和管理,出台管理考核制度,对光伏扶贫政策进行不定期宣讲。县扶贫公司人员费用从光伏收益中支付。

5.乡镇光伏专门管理员职责:乡镇光伏专门管理员由乡镇干部担任,负责本乡镇各村级光伏专门管理员培训管理、乡镇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制定、数据统计、村级资料审核、收益分配系统录入、线下数据及相关资料上报等工作。乡(镇)村两级应对光伏扶贫收益实行专账管理。

6.村级光伏专门管理员职责:负责制定本村光伏收益分配使用计划,协助“两委”设置村内公益岗位、落实小型公益事业、确定奖励补助对象、整理资料、统计报送数据及上报相关资料等工作。村级光伏专门管理员费用由本村光伏扶贫资产收益支付。

()建立完善电子台账。要建立完善电子台账,每月由乡镇光伏专员汇总报至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每月形成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简报,为下一步做好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工作提供指导依据。

()用好“三支力量”。随着村光伏扶贫收益的增加,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成为了村中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在公益性岗位的确定、管理办法的制定,小型公益事业的开展、光伏扶贫电子台账的建立方面,充分利用好“三支力量”。村年收益分配计划的制定,原则上应有第一书记签字。

()层层做好光伏扶贫政策培训。注意时效性,对有新规定、新政策的文件,县级要及时对乡镇进行培训,乡镇要及时对村级进行培训,并将培训进展进行上报,确保新政策及时落到乡村一级。

三、分配原则及程序

坚持“省市指导、县统筹、乡负责、村落实、户受益”原则,按照“户申报、村评定、乡审核、县备案”程序,做好收益分配标准确定、扶贫对象识别、收益结转审批、收益分配落实。

县级一次分配:

分配到村率不低于85%,主要用于“三公一业一扶持”。“三公”,即公益岗位、小型公益事业、公德乡风建设;“一业”即支持光伏收益入股产业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一扶持”就是对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县扶贫公司费用不得高于光伏扶贫电站总收益的15%,主要包括光伏电站各类税费、运维、保险、土地租金以及县扶贫公司经费等。运维费用按发电收益的8.8%(含电价补贴)提取,光伏扶贫电站运维应包括电站的日常巡检、光伏板的清洗、厂区内杂草的清理及水保等保障电站正常运行的活动及电站厂区内全部设备更换、维修的服务费用(不含设备采购费用)、电站进场道路维护、远程监控维护、通讯费用、升压站和汇集线路的维护及电力公司调度等费用。电站各类税费、运行、保险、土地租金等费用控制在光伏扶贫电站发电收益的5%左右。县扶贫公司的管理费用控制在总收益的1.2%以内,经费可参考国企、事业单位经费相关规定。

村级二次分配:

分配到村光伏收益资金80%重点用于贫困户增收。

()收益分配标准

1.集中式光伏扶贫电站每年收益300万元,收益重点考虑解决非贫困村的贫困户增收,由县扶贫公司统一按照各乡镇非贫困村贫困户的比例分配收益金,乡镇组织所属村进行二次分配。

2.贫困村光伏收益分配标准,实行年度动态管理,根据贫困村大小、贫困户多少、贫困村“两不愁”“三保障”因素分配。

()光伏扶贫困难户对象识别

1.甄别条件

以建档立卡扶贫对象和脱贫监测、边缘不稳定“两类户”为重点,以重残、大病、年老体弱等为主要甄别条件,对深度贫困户进行收益分配。

2.选定流程

实行“五步程序”,即农户自愿申请、民主评议确定、村级初审公示、乡()审核公示、县扶贫办备案。实行返贫即进的动态化管理办法。

(1)农户自愿申请。由村级“两委”按照选定的条件在辖区内认真摸底排查,确定初选受益户名单,再由初选户自愿提出申请。

(2)民主评议确定。由村级“两委”召开村民代表会议,对申请对象情况民主评议,初步确定光伏扶贫困难户,由村“两委”初审。

(3)村级初审公示。村“两委”对确定的光伏扶贫困难户初选名单审查把关,并在村内公示一周,接受群众监督。

(4)()审核公示。村“两委”公示无异议后,乡()政府对上报的初选对象认真核查,确定光伏扶贫困难户,并分别在乡()、村进行公示一周。公示无异议后,由乡()统一填报《右玉县光伏扶贫项目受益农户汇总表》(纸质、电子版),上报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5)县级备案。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和县扶贫开发办公室对上报的《右玉县光伏扶贫项目受益农户汇总表》进行登记造册,归档管理。

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严格执行公示公告制度。贫困村制定收益分配使用计划,经村民代表大会通过并公示后,提请乡()政府审核,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和扶贫部门备案。村委会年底公告收益分配使用结果,乡()政府须严格按本办法进行审核,7个工作日内拨付到村。光伏扶贫收益到户后及时录入收益分配管理系统。

()收益结转审批程序

1.拨付程序

县政府委托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村级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县级供电公司根据村级扶贫电站(含联村电站)实际上网发电量核算发电收入。县扶贫公司按照县级光伏扶贫收益分配方案将收益分配至各贫困村。

2.拨付时间

鉴于深度贫困户评定动态变化较大的实际,右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按月将可供分配的光伏扶贫收益拨至惠及的贫困村,由乡()人民政府监督落实到户。

四、收益分配方式

村级光伏扶贫电站的发电收益形成村集体经济,由贫困村进行二次分配,村级光伏扶贫收益的80%重点用于贫困户增收。助农增收过程中,与贫困村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乡村振兴、移民、日间照料和村级产业发展等政策相结合,到户方式是“三公一业一扶持”,以贫困人口承担公益岗位工资、参加村级公益事业劳务费用、公德乡风建设补助、村级产业发展和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为主。

()通过公益岗位增加贫困户收入

1.岗位设置

(1)公益性岗位设置的分类化。将公益性岗位分为固定岗、轮换岗、临时岗等三类。固定岗为电工、厨师等专长类岗,允许由一人常年担任;轮换岗为保洁员、道路管护员等门槛相对较低的,根据动态考核结果进行轮岗;临时岗为疫情期间防疫、清明期间防火等随机性岗,可灵活采用天聘用或周聘用制度。

(2)公益性岗位设置的规范化。要依据岗位不同,明确岗位职责、考核办法和淘汰退出机制。对于固定岗要签订劳动合同。

(3)益性岗位设置的程序化。按照县统筹、乡负责、村落实、户受益的原则,首先由各村列出本年度公益性岗位的需求,然后实行户申报、村评议公示、乡审核、县备案的公益岗位确定程序。

(4)公益性岗位设置的体系化。根据贫困村提升11项指标(饮水安全、电网改造、农村道路、天然气、网络提升、危房改造、环境治理、农田水利、医疗卫生、基础教育提升、文化信息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可设置如抽水员、道路管护员、环境监督员、河道管护员、政策宣传员、新闻播报员等公益性岗位等。

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五清一规范”(院内净、卧室净、厨房净、厕所净、个人卫生净、院内物品摆放规范)、“五净一改”(清理黑臭水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改变影响人居环境的不良习惯)等要求,可设置如:每十二户一名五清一规范管理员、每十二户一名五净一改管理员等,实行月轮岗制,每月轮流由十二户中的一户担任管理员。

结合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重点是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可设置如垃圾清运员、公厕保洁员、日间照料中心护理员、浴室管理员等。

创新乡村治理体系,对有条件的村实行网格化管理。如每十户设置一名网格员,负责监督检点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探索采用“支部+劳务公司”模式,如确定一名党员为领头雁,包联不少于十户贫困户,承担城内小区或机关单位物业劳务服务等工作,增加贫困户收入,也可负责监督检点各项工作的开展落实情况。

部分技术性强的岗位可适当安排非贫困户参与,但支付工资总额不得超过该季度公益性岗位总支出的20%

无劳动力或丧失劳动力的贫困户,经村民本人同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无异议,可由其亲人、子女代为劳动,但收益仍发放至贫困户账户。

2.聘用方式

(1)采取村民代表会评议的方式产生候选人,公示公告

无异议后,由县劳务公司签订聘用协议。

2工资待遇及考核办法,根据所在岗位、工种、投劳时间和劳动强度等,合理设置不同的工资标准和考核标准。工资待遇及考核办法由村“两委”拟定,经村民代表大会同意后,报县劳务公司组织执行。

3.聘用期限

(1)结合本村实际,按年或季度进行岗位考核,根据岗位考核结果进行轮岗,称职及以上的可继续聘用,不称职的不予续签。

(2)对清明等节日期间防火、汛期防汛等临时性岗位,可灵活采用月或天聘用制度。

(3)采取“动态管理”办法,对聘用期间发生重大失误,群众反映强烈的,及时给予撤换调整。

()通过村级小型公益事业增加贫困户收入

1.小型公益事业

开展前要进行劳务支出研判,确保到户率,如可统筹其他资金用于材料购买支出,光伏收益用于劳务支出。

结合贫困村提升11项指标,可开展如人畜饮水工程、田间路自然村道路维护(可视情况硬化和新修)、环境卫生整治、打坝等小型公益事业。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五清一规范”,“五净一改”要求,可开展如各户环境卫生整治、清理黑臭水沟、清理农业生产废弃物、清理无功能建筑、清理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清理废旧广告牌等小型公益事业。结合美丽宜居示范村建设,重点是拆违治乱、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厕所改造、绿化美化、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等,可开展如路灯、文化广场建设、公厕新修和改造、日间照料中心、公共浴室、健身娱乐设施、村内绿化美化项目、秧歌大赛、乡村运动会等小型公益事业。

小型公益事业在实施过程中应多雇佣贫困户增加劳务收入,减少机械租赁等费用,村委或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村情购置用于服务经营的小型农机具等。严禁将光伏扶贫收益用于村委办公室装修,办公物品购置等各项开支。

2.金额标准

小型公益事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机械设备的雇用等由剩余20%或其他资金支出,尽量选择扶贫资金入户率高、效益好的项目,小型公益事业总投资80%让贫困户通过劳动获得。

3.用工标准

在开展小型公益项目涉及雇用工人、器械及原材料购买方面,要优先考虑贫困户。

4.验收标准

明确村级为组织开展小型公益事业的验收主体,验收资料等需向乡镇报备。

()通过奖补与救助,推动公德乡风建设。对于防疫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和受疫情影响较为严重的,可采取现金或实物的方式,给予奖励补助。奖励应与文明户评选相结合,可包含公益性岗位季度考核优秀、先进脱贫典型、创业就业先锋、种植能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拥军优属、孝老敬亲、邻里互助、子女大学入学、与贫困户建立紧密利益联结机制的致富带头人等。补助重点用于贫困户,可用于受灾、大病等应急救济,优先保障无劳动能力深度贫困户,营造帮贫带难、扶危教难的民风民俗。

补助须经贫困户申报、村民代表会议评议公示。单笔奖补资金金额在1000元以下的由乡镇审批,1000以上的由乡镇审核、县光伏产业扶贫工作组办公室审批,实行动态管理。

()支持光伏收益入股产业发展,增加贫困户收入

今年全县预计到村资金可达3000余万元,贫困村村均20万元以上。由于大多数贫困村中常住人口少,公益性岗位设置空间有限,且村内基础设施和小型公益事业逐渐完善,公益性岗位和小型公益事业务工支出较有限,可拿出部分资金入股村集体经济组织,作为贫困户的股份年终享受分红;也可将光伏收益用于发展村内全体村民共享的产业,贫困户从中参与务工,获取劳务报酬。

()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

随着脱贫攻坚的深入,越来越多的移民搬迁户离开农村,进入搬迁住宅小区。要做好这部分贫困户的收益分配工作:一是用于移民小区的公益性岗位,如移民小区内的保洁清洁、电工、医生,小区内日间照料中心的护理、厨师等。二是用于移民小区小型公益事业,如移民小区内的健身器材、文化广场、美化绿化等。三是用于移民小区的产业发展,如几个村集体共同使用光伏扶贫收益建设扶贫车间,按股分成,其生产过程中的劳务费用可由光伏扶贫收益支付。四是鼓励有条件的村以“支部+”的模式,建立在县城的人员、人才库,并以此为基础组建成立劳务公司、物业公司,吸纳在县城的贫困户参与劳动,采取政府补一点、光伏收益补一点、市场化收一点的办法,让此类劳务公司、物业公司进入县城相关行业,一方面平衡在村与不在村人员的矛盾,另一方面提高县城的公共服务能力。

五、加强监督管理

(一)光伏扶贫收益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人负责、专款专用,确保资金安全。右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光伏扶贫发电收入结转工作,每年第一季度向县级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专题报告上一年度光伏扶贫电站运行管理、收益开支等情况,并接受检查和审计。

(二)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和使用应统一设立账簿和科目,分村建立台账。右玉县扶贫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在县级扶贫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管指导下,建立光伏扶贫收益分配信息档案,将各乡镇录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系统的数据进行全面监管,包括到村到户收益分配信息。并依托我省光伏扶贫收益分配管理系统生成的数据,由县扶贫公司导入全国光伏扶贫信息监测管理系统。贫困村光伏扶贫收益分配,制定收益分配计划,严格落实公示公告制度,做到线上和线下数据一致。

(三)严格实施动态监测。通过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光伏扶贫子系统,对村级光伏扶贫电站收益分配实施动态监测,跟踪掌握各村光伏扶贫收益使用管理情况。严禁截留、挤占、挪用或不按规定使用光伏扶贫资金,对违反本办法行为和违规违纪问题督促整改并进行问责。

六、其它

2020年前光伏扶贫电站收益的分配和管理,执行原有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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