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右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9-02 来源: 县市容市貌事务中心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右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7月2日       


右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保障公众健康,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绿色发展,提高全社会文明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山西省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山西省人民政府令【275号】)、《朔州市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特制定我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按照 “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工作思路,积极体现“生态、经济、社会”三位一体价值,统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的“全过程”链条体系,着力破解生活垃圾治理难题,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府推动。各乡镇人民政府是统筹协调生活垃圾分类的工作主体、领导主体、责任主体,负责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领导、督导检查和考核评价。各乡镇、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具体实施推进属地的垃圾分类工作。

(二)坚持协同推进。建立健全联席会议、联动管理机制,促进部门统筹协调、通报联动,形成属地主动作为、部门积极配合、全社会积极参与、各方合力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良好格局。

(三)坚持示范引领。党政机关、学校、医院、大型综合商场、旅游区、车站、公园、社区等机构带头示范。并设立一到两个人员密集的小区作为示范点,逐步以点带面,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四)坚持终端先行。健全生活垃圾分类的配套及终端处置设施,完善分类、收集、转运全链条硬件置入,形成统一完整、适应能力强、协同高效的运行体系。

三、目标任务

(一)2020年底前,在全县范围内创建两个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单位(玉龙酒店、家和小区)。

(二)2020年6月底前,各乡镇均要建成1座垃圾中转站、县城要建成1座工程渣土和建筑垃圾消纳场。

(三)2021年到2022年,县城内至少1条街道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同时要强化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确保到2022年底前,辖区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全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四、重点工作

(一)确定分类方式。根据生活垃圾成分构成与产生主体的特点,参照部分城市先进经验,实行“4+3”分类方式,即居民小区、城中村(棚户区)、设食堂或从事相关餐饮服务的党政机关、宾馆、超市等场所采用四分法,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不设食堂不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共机构、公共场所采用三分法,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生活垃圾分类方式

区域

实施主体

分类方式

居民小区

有物业管理的由物业实施

无物业管理的由街道办、社区实施

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城中村(棚户区)

所在社区或村民委员会

党政机关、宾馆、超市等场所

设食堂或从事相关餐饮服务的场所或经营主体

公共机构

不设食堂、不从事餐饮服务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

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

公共场所

不从事餐饮服务的公园、广场、商场、车站等管理单位

(二)规范分类投放。按照统一标识、方便投放的原则,足量配置分类收集容器和垃圾分类箱房。

1、居民小区:由物业单位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或垃圾分类箱房,无物业管理的由社区负责配齐,由社区向居民免费提供家用分类垃圾袋。新建小区必须配建分类收集点或垃圾分类箱房。

2、城中村(棚户区)由村委会或社区负责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或垃圾分类箱房,并免费提供家用分类垃圾袋。

3、党政机关、宾馆、超市等场所:由相关单位或经营主体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沿街商铺自行分类后按规定分类投放。

4、公共机构:有党政机关及医院、学校等事业单位自行配齐垃圾分类收集容器。

5、公共场所:由属地环卫部门或有关单位自行配齐分类收集容器。

(三)强化投放管理。

1、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责任制和日常管理制度;

2、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分类投放生活垃圾;

3、按规定设置、清洁和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

4、将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交给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实行中转收集、运输的分类运送至指定收集站(点);

5、督促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单位分类收集、运输生活垃圾;

6、对不按照规定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的单位和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予以劝导并督促改正。

(四)完善收运体系。通过政府投资或市场化运作,建立环保高效生活垃圾分类收运模式。根据分类需求,对现有的垃圾中转站进行改造提升,建设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中转站(点),确保每个乡镇、大型社区至少建成一个垃圾中转站(点),并配置数量合理、功能不同的转运车辆进行运输,确保日产日清,规范处置。

1、可回收物的收运:居民小区、城中村(棚户区)由社区、物业收集;公共场所由环卫部门收集;党政机关单位等公共机构、相关企业自行收集。收集的垃圾由环卫部门或专门的收运企业进行运输,并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参与可回收物的分拣、收运、循环利用。

2、有害垃圾的收运:由环保或城市管理部门委托专业机构进行统一收运、处置。

3、厨余垃圾的收运:居民小区、城中村(棚户区)和党政机关、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的垃圾由环卫部门组织统一收运,日产日清。

4、其他垃圾的收运:由环卫部门利用现有的收运体系进行收运,日产日清。

(五)建立处置体系。加大对生活垃圾分类处置设施的投资力度,围绕生活垃圾资源化、无害化的目标,建立完善与分类相匹配的处置与循环利用设施体系。根据需要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和餐厨垃圾处理厂。逐步建设大件垃圾、绿化垃圾、电子废物、装饰装修垃圾终端处置设施和相应的收运体系,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0年 5月)。出台制定工作方案,成立右玉县垃圾分类工作领导组,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开展多种形式的垃圾分类宣传活动。

(二)试点示范阶段(到2020年12月30日)。在玉龙酒店、家和小区先行开展分类试点,积累经验,做好引领示范。

(三)深入推进阶段(2020年——2022年)。2021年,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50%,2022年,全县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80%。

(四)全面推广阶段(2023年——2025年)。全面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本完成分类设施体系建设,形成组织有力、政策完善、制度健全和社会广泛参与的垃圾分类管理体系。

六、责任分工

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各物业公司分别负责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环卫作业市场化运营主体(南标、北标)负责县城街道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

市容市貌事务中心负责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的协调、督导、考核,以及政府性文件的调研、起草工作;负责制作宣传片、印发宣传资料,编制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用户手册等。

县财政局负责垃圾分类工作的资金保障。

教育局配合督导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各学校垃圾分类工作,并依托课堂教学、校园文化、社会实践等平台,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

卫健局做好医院等医疗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商务局配合做好加油站等商业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市场监督管理局配合做好商场、餐饮、酒店、药店、临街商铺等食品经营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朔州银保监分局右玉监管组配合做好银行、保险等金融机构垃圾分类工作。

共青团右玉县委负责组织发动青少年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组织共青团、少先队员及青年志愿者队伍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妇联负责组织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

新闻媒体中心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报道垃圾分类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典型人物、事迹和单位,并对敷衍应付、推脱责任、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曝光。

其他县直机关以及各企业负责本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导本系统、本行业及下属单位垃圾分类工作的推进。

七、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右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2),进一步加强对全县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管委会、社区服务中心作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进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加强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社区服务中心要细化分解、监督职责,探索适合本辖区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如教育、卫健、金融等)要积极配合乡镇,社区做好本系统、本行业的垃圾分类工作,形成合力。

(二)健全工作机制。建立乡镇主抓、行业指导、全民参与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的监管,对处理处置设施实施常态化环保监测,确保处理设施达标排放。建立激励机制,探索建立 “绿色账户”、“环保档案”,发放“积分兑换卡”,给予居民兑换积分奖励,引导正确分类投放。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纳入文明单位、文明街道、文明社区、文明家庭等创建指标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优秀家庭”、“优秀个人”等评选活动,充分激发居民参与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媒体、组织、社团等全方位、多渠道、多形式的宣传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进单位“五进”活动,引导全社会树立垃圾分类投放意识,树牢“垃圾分类从我做起” 的观念,切实增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意识,倡导绿色生活方式。

(四)严肃考核问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各单位、各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研究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考评和奖惩办法,对成绩显著的给予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成绩不明显的要通报并严肃问责。

附件:1、垃圾分类四分法

2、右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1

垃圾分类四分法

一、可回收物

可回收物指生活垃圾中未经污染、适宜回收循环利用和资源化利用类的废弃物,主要包括废纸、金属、玻璃、塑料和布料五大类。

废纸类:废弃的本子、打印纸、报纸、杂志、图书、宣传单页;此外还有纸箱纸板纸盒、牛奶盒等利乐包装、饮料纸盒、纸质餐具杯具等。

金属类:易拉罐、铁盒、铅皮牙膏皮、金属水龙头、铁丝等。

玻璃类:各种玻璃瓶(比如牛奶瓶、墨水瓶、饮料瓶)、碎玻璃、镜子、灯泡等。

塑料类:各种塑料制品,最常见的是饮料瓶、塑料袋、塑料餐盒餐具、塑料包装物,塑料办公用品(比如文件盒、文件夹、文件袋、中性笔等)以及生活用品(比如塑料材质的牙刷、杯子、水盆、水桶、塑料扫帚、簸箕等)。

布料类:废弃的衣帽鞋袜、毛巾、书包、布鞋、床单被套等。

二、厨余垃圾

厨余垃圾指已腐烂的、含有机质的家庭厨余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厨余垃圾等,主要包括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实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三、有害垃圾

有害垃圾指生活垃圾中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物质,主要包括费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萤火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 废水银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四、其他垃圾

其他垃圾指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主要包括污损后不宜回收利用的废弃瓶罐、渣土、包装物、餐巾纸、厕纸、尿不湿、竹木和陶瓷碎片等,采取卫生填埋或焚烧的方式,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附件2

右玉县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郝  云      县委常委、副县长

副组长:陈晓东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潘志坚      县住建局局长

        王和平      县市容市貌事务中心主任

成  员:卢太平      县发改局局长

        杨永文      县工信局局长

王  发       县教育局局长

王  建       县财政局局长

范旭昌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李国兵       县商务局局长

马  晓       县卫健局局长

许志强       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温 婷     市生态环境局右玉分局局长

王旭东    县城市园林绿化中心副主任(主持工作)

屈伟伟     团县委书记

孟建明     县直属机关事务管理中心主任

刘国秀     县妇联主席

元有仁     市银保监分局右玉监管组组长

武海滨     新城镇镇长

刘海生     右卫镇镇长

韩晓晖     威远镇镇长

梁海波     元堡子镇镇长

王  伟     李达窑乡长

降  君     高家堡乡长

庞俊伟     牛心乡乡长

李振贤     白头里乡长

王业鹏     杨千河乡乡长

付生伟     丁家窑乡乡长

王  献     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主任

杨殿清     县社区服务中心主任

    领导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市容市貌事务中心。办公室主任:王和平(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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