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发布时间: 2024-11-13 来源: 右玉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上级有关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定全县民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负责地名管理工作,制定地名工作规划;推行地名的标准化、规范化;指导、设置地名标志,检查、监督、管理地名标志的使用;负责全的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以及行政区域内边界争议的调整和争议调处。

(三)负责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社会组织监督管理,对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工作进行检查指导;组织实施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落实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落实殡葬管理政策推进殡葬改革。

)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社会救助规划、政策以及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实施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行政管理和监督开展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落实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流浪乞讨救助政策;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相关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指导推进养老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和相关标准。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人才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参与拟订全人才队伍建设总体规划、人才政策。负责人才引进、培养,参与人才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及优秀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六)贯彻落实并组织实施全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措施办法,指导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建设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七)负责全就业促进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八)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实施意见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分配政策,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支付保障机制以及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

(九)统筹拟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和劳动关系办法,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并组织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会同有关部门协调处理有关重大信访事件和突发事件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十)负责全县就业、创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工作,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十一)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政策、规划和标准。

十二)组织实施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十三)组织落实全县医疗保障基金筹资和待遇政策,执行既定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落实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健全完善大病保险制度。组织实施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方案。负责中央、省属、市属驻右玉和县属企业、机关、事业、社会团体等单位的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管理工作。

十四)按照全省、全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监督全县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执行。

十五参与制订全县定点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的使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十六)负责全县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医保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贯彻落实和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具体工作。严格执行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

十七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强化民生保障职能,健全完善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培育构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等多元参与主体,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九)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承办人民政府和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有关事项

二十)有关职责分工。

1.教育体育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牵头,会同教育体育局等部门贯彻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高校毕业生离校前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教育体育局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负责。

2.与县卫生健康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3.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会同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公布行政区划信息的右玉县行政区划图。



右玉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疗保障局)

办公地点:右玉县迎宾北路与玉环东街交叉路口北侧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 责 人:李玉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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