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右玉县林业局

发布时间: 2019-07-30 来源: 右玉县林业局

  

     主要职责:

()负责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组织全县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林业项目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开展退耕还林还草。组织、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

()负责全县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森林采伐限额,指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运输,指导森林经营、利用工作。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贯彻国家湿地保护标准,拟订全县湿地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负责全县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组织、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人工繁育或培植、拯救保护、经营利用。

()负责监督管理全县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地质公园等各类自然保护地。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相关工作。拟订林业和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

()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产业结构调整,对全县林业和草原生产企业实行行业指导。

 ()指导国有苗圃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

 ()监督管理森林公安队伍,负责林业行政执法工作。

()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核规划内和年度计划内投资项目。参与拟订全县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

(十一)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推广和应用工作,指导全县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

(十二)完成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右玉县林业局

办公地点:右玉县玉林东街与109国道交叉口西200米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 8:0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人:刘占彪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右玉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49-8022052 网站地图 晋ICP备18001993号-1
网站标识码1406230003 晋公网安备140623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