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移支付执行情况
2021年度我县一般公共预算上级补助收入119662万元,其中:返还性收入2750万元,一般转移支付收入95688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1224万元。根据资金性质及用途,按照上级有关要求,全部安排到我县相应经济社会领域,年末结转资金487万元,在2021年度继续安排使用。
二、举借债务情况
1、政府债务收入
2021年我县转贷上级发行的政府债券39272万元。其中:一般债券19609万元、专项债券9000万元、再融资债券10663万元。
2、政府债务还本
2021年归还政府债务本金10870万元,其中:一般债券4425万元,向外国政府借款17万元,向国际组织借款190万元;专项债券6238万元。
3、政府债务收支平衡情况
2021年转贷政府债券39272万元,年初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135832万元,归还政府债务本金10870万元,年末政府债务系统的债务余额164234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2696万元,专项债务61538万元;省财政厅核定我县政府法定债务限额16463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03097万元、专项债务61538万元,我县政府债务系统内的债务未超规定限额。
三、预算绩效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我局在全县全面开展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计划从本级预算安排、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或重大民生项目中选择开展财政重点支出绩效评价,涵盖了农业、教育、医疗卫生、社保等多个重点领域和行业,确保绩效与预算具有同等约束。
一是明确工作亮重点。明确评价对象、工作步骤和工作重点,牢固树立预算单位“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
二是引入中介共参与。引入第三方中介机构参与我县绩效评价,充分吸取运用中介机构站在更加客观、公正的第三方角度以及平时开展业务评价的经验总结,完善我县绩效评价流程,提高评价质量,提升评价效果。
三是扎实开展保质量。从“确保资金高效、加强绩效管理、加强监督检查”三方面着力,现场查阅项目决策过程、资金分配、资金到位、资金使用、财务管理等相关资料,对评价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规范评价过程,提升评价质量,并在完成省市下达的绩效评价目标任务的基础上,自我加压,扩大绩效评价范围,积累工作经验。
四是认真整改强落实。针对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单位交换意见,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单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完善,不走过场,不搞形式。
五是强化运用促规范。根据评价情况,进一步强化结果运用,与单位调整预算和下年度预算编制挂钩,促进单位进一步规范管理,保障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三公”经费决算执行情况
2021年“三公经费”年初预算774万元,年终实际支出722万元,同比下降6.72%,主要是进一步控制压缩了“三公经费”支出。
1、公务接待费480万元,同比下降1.64%,全年共接待批次1631批,接待人次37427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同比下降1.23%,主要是我县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并按照中央压缩一般性支出要求,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从而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经费支出费用。其中:运行维护费241万元,同比下降1.23%,年度用车保有量75辆,较上年减少2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