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 况
一、本部门职责
右玉县能源局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能源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研究拟订全县能源发展政策和规划,提出有关能源地方性规章政策的意见和建议,推进能源体制改革。涉及能源发展的重大规划、政策和投资项目管理等,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以联席会议制度进行协调协商。
2.负责全县能源行业管理。贯彻执行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能源以及炼油等产业的相关标准。
3.按县政府规定权限,负责审批、核准、审核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并负责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对全县洗(选)煤厂和配煤、型煤加工企业在项目核准、初步设计、竣工验收、产能调控等行业管理方面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4.负责能源预测预警,监测全县能源发展状况,发布能源信息,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拟订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规划,提出石油、天然气战略储备收储、动用建议,报县人民政府审批,按程序组织实施。
5.牵头组织全县节能降耗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并推动实施。承担能源行业节能降耗和资源综合利用,参与研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目标建议,指导、监督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衔接能源生产建设和供需平衡。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
6.协调电力发展和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运行管理。负责供电营业区的划分、变更和《供电营业许可证》的颁发管理工作。承担全县电力企业、非电力生产企业自备电厂的属地安全监管职责。
7.负责石油、天然气等管道建设和保护。
8.指导协调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农村电网和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承担全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9.组织推进能源重大设备研发及其相关重大科研项目,指导能源科技进步、成套设备的引进消化创新,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试点工程,积极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0.组织推进能源对外合作,协调对外能源开发利用工作。
11.参与制定与能源相关的资源、环保及应对气候变化等政策,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和进出口总量建议。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编制情况
右玉县能源局为正科级建制行政单位,内设一股三室(综合办公室、煤炭开发规划与生产股、电力与新能源股(节能与科技装备股)、稽查监督股)。行政编制数6人,2021年实有人数9人,其中:行政人员5人,事业人员4人。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报表(见附表)
一、2021年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1年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1年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六、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基本支出分经济科目表
七、2021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表
八、2021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九、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十、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度部门预算数据变动情况及原因
(一)预算收入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预算收入95.1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变动情况及原因:2021年预算收入较2020年预算收入64.23万元,增加30.91万元,增长32.49%。
变动原因:预算一体化改革增加相应项目支出等。
(二)预算支出变动情况及原因
2021年预算支出95.14万元,其中:节能环保支出65.14万元,包括基本支出45.14万元(工资福利支出4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项目支出50万元。
按功能分类: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1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5.14万元,其他企业改革发展补助支出30万元。
按经济科目分类:基本支出65.1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41.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7万元;项目支出30万元。
变动情况及原因:2021年预算支出较2020年预算支出64.23万元,增加30.91万元,增长32.4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0.9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30万元。
增加原因:预算一体化改革项目支出增加等。
二、“三公”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公务用车统一由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安排。
三、机关运行经费增减变动原因说明
2021年右玉县能源局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3.7万元,比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20.88万元,增加2.82万元,增长11.9%。增长原因是因行政人员相应运行费用增加。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万元。
五、绩效管理情况
1、绩效管理情况
无
2、绩效目标情况
无
六、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1、车辆情况
本单位现无公务用车。
2、房屋情况
无
3、其他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20年12月底,固定资产总额16.598万元。除车辆、房屋以外,其他固定资产为16.598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五)政府购买服务:根据我国现行政策规定,政府购买服务,是指政府按照一定的方式和程序,把属于政府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交由符合条件的社会力量和事业单位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政府购买服务是一种契约化的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具有权责清晰、结果导向、灵活高效等特点。
右玉县能源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