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永丰顶鑫养殖有限公司等231户企业: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2024修订)第十八条规定“企业因连续2年未按规定报送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且通过登记的住所或者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经核查,右玉县永丰顶鑫养殖有限公司等231户企业未按规定报送2024、2025年度报告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未改正。
如尚在经营中或者有继续经营意愿的,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依法履行年报公示等法定义务,如你单位已不再从事经营活动的,请及时主动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公告期满未履行年报公示义务或办理注销登记且符合《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情形的,我局将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长期未经营或停止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市场退出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5〕39号)文件精神,依法启动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程序,分批次实施吊销营业执照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349-8030700
附件:2024、2025年度连续两年未按规定公示年度报告企业名单
右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