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右玉县财政局文件〈关于下达2025年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指标〉的通知》(右财农〔2025〕9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夯实我县畜牧产业发展,全面提升畜牧业生产规模化,进一步促进畜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县畜牧业发展实际情况,将重点对牛羊养殖场进行相应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助范围
对全县范围内符合以下条件的规模养殖场进行补助:
1.养殖场必须具备营业执照、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户许可证的材料;
2.养殖场的牛羊圈舍、草棚和青贮窖未享受过上级补贴资金;
3.年饲养量羊达到300只以上、牛达到50头以上。
二、补助标准
符合条件的养殖场按以下标准进行补贴,圈舍150元/㎡,草棚150元/㎡,青贮窖120元/m³,补贴金额如高于直接工程费的70%,结算时按直接工程费的70%进行核算拨付。
三、申报及补贴流程
1.由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自主申报,并由所属乡镇、村审核,报县草牧业发展中心,申报时间截止到本通知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逾期不报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助。
2.经验收合格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县草牧业发展中心进行资金拨付。
四、申报单位需提供的资料
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设施农业用地手续、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开户行许可证、补助申报表等资料。
联系单位:右玉县草牧业发展中心
联 系 人:韩国华
联系方式:0349-8022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