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关于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三个责任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1 来源: 右玉县水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农村饮水安全关系基本民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的重点内容之一。近年来,在上级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县兴建了一大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农村居民饮用水条件得到了显著改善,但是部分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能力还较为薄弱,且未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为确保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到位,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得成、管得好、受益广,根据《水利部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水农〔2019〕2号)等文件要求,我县着力建立健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即农村饮水安全管理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等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韩志强

职  务: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职  责:右玉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统筹负责所辖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的组织领导、制度保障、管理机构、人员和工程建设及运行管理经费落实工作,明确有关部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职责分工。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 任 人:李  军

职  务:县水利局局长

职  责:作为行业管理部门,负责抓好农村饮水工程规划、项目实施方案等前期工作和组织实施,指导、监管农村饮水工程的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农村供水水源、供水水质工作,监督管理农村饮水工程相关项目资金。

三、乡镇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刘海生  新城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 任 人:王  献  右卫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 任 人:屈伟伟  威远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 任 人:李振贤  元堡子镇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镇长

责 任 人:付生伟  李达窑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

责 任 人:降  君  高家堡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

责 任 人:王国祯  牛心堡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

责 任 人:王亚鹏  杨千河乡人民政府党委副书记、乡长

责 任 人:韩晓晖  杀虎口风景名胜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

四、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 任 人:郭  涛  县供水保障中心主任 

责 任 人:杨占山  右玉县南部山区引黄供水工程经理

工作职责:负责向用水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落实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工程运行管理、水质检测、水费计收和维修养护工作。

接文后,各乡镇和有关单位要尽快落实本辖区范围内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三个责任”,并报送县政府及水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右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1月29日 

(此件公开发布)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右玉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49-8022052 网站地图 晋ICP备18001993号-1
网站标识码1406230003 晋公网安备140623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