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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卫镇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 2022-12-19 来源: 右玉县右卫镇

为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推动全镇食品安全工作的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镇食品安全办、村、社区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管理权限,具体负责本辖区职责范围内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工作。

、村、社区结合食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组织各网格管理工作人员,对食品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并将排查结果反馈至相关单位。

、在隐患排查工作中,发现本辖区经营单位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超出其管辖权或职责范围的,应当立即向镇上级报告。

、镇食品安全监管办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应责令隐患所在单位立即排除隐患整改难度大,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督促隐患所在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案,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食品安全对于不具备食品生产经营资格、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的非法食品生产经营户,要坚决依法予以取缔。

、根据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明确各隐患所在单位的监管责任对食品安全隐患所在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巡回检查的频次和力度,督促其尽快整改到位。隐患所在单位整改措施长期落实不到位的,要采取进一步的监督、査处措施。

、重大食品安全隐患,应由镇食安委办会同监管责任单位,对隐患整改措施落实情进行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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