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站所:
《右卫镇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镇政府通过,现予印发,请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驻镇各站所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1:《右卫镇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附件2:右卫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名单
右卫镇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右卫镇关于做好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保持我镇森林防火的良好局面,切实做好清明期间的森林消防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损失,保护森林生态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建绿色和谐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又快又好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山西省森林消防条例》的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央、省、市、县森林防火工作要求,坚持“以人为本、积极预防、科学扑救、有效消灾”的森林消防工作方针,深入宣传贯彻《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消防条例》和《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森林消防意识,全面提高我镇的森林火灾防控水平,确保我镇森林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以宣传为先导,以深化落实责任为抓手,加强领导,精心部署,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人,坚决清除消防死角,强势推进文明祭祖,禁止明火上坟。建立起“领导高度重视,政府全面负责,镇村齐抓共管,群众广泛参与,全社会积极支持”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确保清明节期间无重大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全年森林消防工作再创佳绩。
三、工作步骤和任务
第一阶段:组织宣传,营造舆论氛围(3月10日至4月10日)。主要内容:
(一)成立右卫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实施。
(二)加强宣传,通过宣传车、张贴标语、发放宣传资料、观看远教频道、广播、悬挂横幅等多种方式,大张旗鼓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积极宣传《森林防火条例》、《山西省森林消防条例》、《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及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营造良好的森林防火氛围。
(三)3月25日前各村将《右玉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区戒严令》、《右玉县人民政府关于严禁在林区内明火上坟祭祖的通告》和《护林防火告知书》张贴到每个路口及人员集中的场所。
(四)各党支部、村委会要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有特色的宣传活动。各村在党员干部中开展《关于党员干部不得参与明火上坟祭祖的通知》学习教育活动
(五)与各村签订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责任状。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落实责任人。各村要成立以村支部书记、村主任为组长的森林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建立一支应急扑火队,落实村干部防火巡查、值班制度和2-3名巡查人员。
第二阶段:积极排查、消除火灾隐患(3月12日-3月25日)。主要内容:
(一)各村要深入开展调查摸底工作,掌握全村干部群众的思想动态和森林防火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结合本村实际制定今年清明节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
(二)各村党支部、村委会全面开展森林火灾隐患大排查,对森林火灾隐患严重的地段,登记造册,落实责任人,限期整改,消除火灾隐患。对逾期不消除的,坚决依法处理。
(三)对村内的痴、呆、傻人员进行排摸登记,并落实监护人、责任人和监护措施。充分发挥村农家书屋的宣传教育作用。做好外出人员联系宣传工作,确保他们返镇祭祖时不使用明火。
(四)以村为单位,摸清各村上早坟的情况,落实人员,实行包干,确保上早坟人员不使用明火。
(五)对全镇销售烟花、爆竹、千张、蜡烛的商店及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并组织力量不定期进行突击整治。
第三阶段:加强部署,狠抓落实,全面开展森林防火工作(3月27日至5月30日)。主要内容:
(一)3月12日,召开班子成员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安排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
(二)3月28日前,各包村干部会同村干部负责与农户签订《护林防火承诺书》、《放牧人员护林防火责任状》《智障人员监护人护林防火责任书》和《护林防火坟主保证书书》;
同时,分管领导和包村干部牵头,以村为单位,召开村两委、全体党员、村民代表、县直机关协助防火工作干部参加的会议,传达县镇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抓好防火各项工作落实,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3月18日,召开全体机关干部、村两委成员、驻镇站所负责人、全体护林员参加的森林消防工作会议,贯彻县森林消防会议精神,部署安排落实森林防火暨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并与各村、护林员签订清明节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
(四)以村为单位对痴障人员、上早坟情况、坟墓集中点、零星坟墓及进山主要路口的分布情况进行排摸和现场踏勘,并落实责任人员,并于3月30日前报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清明节期间各坟场集中点、主要道口设卡的森林防火工作方案也于30日前上报县护林防火指挥部。工作方案应主要包括:每个集中点、道口的村级负责人,具体工作人员,每个坟场、道口的工作人员不少于3人。工作任务主要包括设卡检查;禁止携带烟花爆竹、香、蜡烛等明火上山;遇到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方法;非集中点坟地的防火措施等。
(五)3月26日-3月30日,由各村负责开辟好重点坟场、低山缓坡的森林防火隔离带,隔离带宽度不少于20米,有条件村可在隔离带栽植樟子松等树种。包村干部要做好督促落实工作。
(七)3月30日至4月7日,各村增派森林防火巡查人
员,加强巡逻检查,制止一切野外用火。落实班子成员管片,包村干部管村,村干部管山的制度。清明期间大村落实5名、小村落实3名左右的党员干部协助巡查。对重点部位进行设卡检查,做到严防死守。
(八)4月2日-4月8日:包片领导、各包村干部全部下村,督促各村组织落实好人员,安排好防守责任要道,明确责任人员,防守任务:3日-6日各包村干部在早上6:30前全部到村,落实森林防火工作,重要道口、坟场要逐一组织得力人员重点进行检查,同时在魏家山、下元、南园村、李家堡村、南梁村、西门外设立入镇道口森林消防检查站,对清明期间进入我镇的车辆人员及上坟物品进行检查,违禁品一经发现,立即收缴。做到严防死守,禁止一切火源携带上山,确保森林消防安全。
第四阶段:总结(5月31日至6月3日)
6月3日前,各村干部将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以书面总结,上报护林防火指挥部。
四、工作要求
(一)包片片长和包村干部是森林防火工作第一责任人,村两委主要领导、各责任区护林员是直接责任人。包片片长和包村干部会同村两委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利用宣传车、广播标语、铜锣等多种形式,特别是在早、中、晚三个时段,加强宣传力度。对进山道口、坟场等重点地段安排人员严防死守。
(二)镇政府聘用的临时护林员,必须坚守岗位,加大
巡查力度和密度,镇林业站要切实加强管理和监督。
(三)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要加强物质准备。镇森林消防分队,要加强装备的维护保养,熟练掌握扑火器具的使用性能,加强扑火演练,不断提高扑火技能,确保能拉得出、打得了、灭得下。消防分队必须按照《右卫镇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方案》的规定,保证清明节扑救森林火灾的力量。
(四)加强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接到森林火警报告的要在第一时间向主要领导和林业站汇报,确保信息通畅。
(五)清明期间森林消防队员做到24小时待命。清明日镇护林防火应急分队在镇政府院内待命。车辆随应急分队待命。
(六)清明节期间,全体机关人员不放假,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落实人员把守进山道口、加强对扫墓人员的宣传教育,收缴进山扫墓人员携带的一切火种及易燃物品。
五、保障措施
(一)镇党委政府对森林防火工作实行奖罚责任制,专项列入经济社会责任制考核与干部年度考核挂钩。在清明节期间,无发生森林火灾的包村干部实行专项奖励。
(二)镇党委政府对发生森林火灾村,要查清责任,发现有渎职、失职行为的,按照《山西省森林消防工作行政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专职护林员和临时护林员,要坚守岗位,加强巡护巡查,严管各类野外违章用火,加强对护林防火巡查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发现一次不在岗的,扣发300元工资,发现两次不在岗的,扣发500元工资,发现三次不在岗的并不听劝阻的,予以辞退。
(四)因上坟祭祖引发森林火灾造成重大损失的,肇事者必须在限定时间内自行将其祭祀的坟墓搬迁至当地生态牧区、逾期不搬的,由镇政府会同县民政、公安等有关部门予以平毁,并对肇事者依法从严查处。受害森林面积30亩以下的,可以拘留的一律拘留,30亩以上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已经查明肇事者的森林火灾,除林木损失赔偿外扑火人员的工资和生活补助费、车辆费、森林复绿等由肇事者支付。
(五)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要模范遵守县政府有关规定,违者除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外,还要追究党政纪责任。
(六)镇派出所、林业站坚持依法、从严、从速的原则,加大对森林火灾案件的打击力度。
附件2:
右卫镇森林防火工作领导组名单
组 长:庞俊伟 (镇政府镇长)
副组长:闫向前 (镇人大主席)
赵志伟 (镇派出所所长)
陈晓刚 (镇党委副书记)
郑 燕 (纪检书记)
邓巨峰 (副镇长)
冀爱军 (副镇长、武装部长)
边东霞 (副镇长)
王 莉 (副镇长)
赵永亮 (宣传委员)
谢 祥 (主任科员)
安 杰 (组织委员、政法委员)
成 员:谭 婷 (八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石芳华 (北元村党支部书记)
尹志琴 (蔡家屯村党支部书记)
张文财 (草沟堡村党支部书记)
要 武 (东兴村党支部书记)
刘保存 (高墙框村党支部书记)
尹雁翔 (黑流堡村党支部书记)
郝 明 (红旗口村党支部书记)
曹占荣 (红土堡村党支部书记)
李 智 (李家堡村党支部书记)
庞龙世 (联丰村党支部书记)
朱永强 (联兴村党支部书记)
程俊芳 (南元村党支部书记)
郑小花 (三里庄村党支部书记)
赵丽莉 (十八户营党支部书记)
赵明山 (头水泉村党支部书记)
谢 祥 (乌林村党支部书记)
闫学永 (下元村党支部书记)
贾睿敏 (振兴村党支部书记)
马 杰 (中元村党支部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