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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2-22 来源: 新城镇人民政府

 

为深入开展全镇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促进农村食品经营秩序持续好转,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根据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整治范围

1、开展对流动超市、流动小商贩通过进村贩卖食品的情况的整治。主要整治是否存在无证经营、是否存在经营超过有效期食品的行为。主要整治是否存在经营腐败食品、经营劣质食品的行为。

2、开展对镇域内食品生产企业的整治。主要整治无证生产经营的行为。主要整治在生产经营中存在超过有效期、劣质食品的行为。

3、开展对在镇域内举办家宴行为的整治。主要整治家宴雇用流动大棚企业存在使用腐败食品的行为。重点品种:米面制品、腌腊制品、散装食品、散装白酒、调味品、饮食品安全料、乳制品、蔬菜、水果、畜禽、禽蛋等食品及食用农产品。

二、整治时间

2021年5月1日到2021年10月15日。

三、整治措施

1、强化日常监管。各村要对辖区农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档案进行规范整理,积极开展农村地区食品销售日常监督检查,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2、坚持问题导向。各村要针对农村食品经营者存在的一些重点问题,及时开展风险隐患排查。

四、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农村食品安全事关广大人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事关乡村振兴大局,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各村要坚持把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认真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2、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责任,有力有序推进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位。

3、加强信息报送。

 

                           右玉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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