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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镇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调整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1-12-22 来源: 新城镇人民政府

 

各村、各驻镇站所: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扎实推进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开展,按照县政府相关要求,镇政府安委会决定调整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专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职责

专项整治行动在镇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领导下组织实施,职责分工如下:

(一)工作专班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有关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

2.协调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3.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督导检查和巡查考核;

4.完成乡安全生产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专班办公室职责。

1.负责承办工作专班日常工作,提出工作建议;

2.组织审查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

3.收集汇总、总结上报、通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等情况;

4.完成工作专班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职责。

1.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推进本村、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2.各成员单位负责上报工作进展情况;

4.参与专班决定开展的其他工作。

二、工作制度

(一)专班会议制度。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主持,根据需要召开,专班成员单位全体人员参加。主要任务是统筹推进专项整治行动,审议专项整治行动计划和方案,研究解决专项整治行动重大问题。

(二)专题会议制度。会议由副组长主持,每半年召开一次,有关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主要任务是研究解决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行动重点难点问题,制定整改治理措施,推动工作落地落实。

(三)监督检查制度。各行政村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对本辖区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落实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措施,推动工作深入开展。

(四)挂牌督办制度。对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一律进行挂牌督办,做到整改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

(五)工作报告制度。各村每月向专班办公室、专班办公室每季度向工作专班报告一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和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及整改治理等情况,并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

三、工作专班组织构架调整

因人事变动,工作专班组长调整为副镇长马政辉,副组长由朱亚群同志担任,成员由各村、各驻镇站所负责人担任。

工作专班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工作专班日常工作。

四、工作步骤

全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6月5日前)。全面进行动员部署。

第二阶段(2020年底前)。组织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第三阶段(2021年)。集中攻坚整治各行业领域重点难点问题。

第四阶段(2022年)。总结推广经验,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果,确保专项整治行动真正取得实效。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是习近平总书记亲自批准的一项重大活动,是安全生产领域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是解决安全生产重点难点问题的集中攻坚行动,也是全面落实省委“四为四高两同步”总体思路和开展“零事故”创建工作的迫切需要。各各村、各驻镇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协调推动本辖区、本行业领域专项整治行动工作。

(二)突出整治治理。各村要健全完善安全风险控制体系、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安全监管执法体系和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紧盯行业领域重大风险隐患,深刻剖析深层次原因,制定落实预防控制措施,彻底根治“老大难”问题。

(三)推动工作落实。各村要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完善责任体系,深化隐患排查治理、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实现安全生产由企业被动接受监管向主动加强管理转变,安全风险管控由政府推动为主向企业自主开展转变,隐患排查治理由部门行政执法为主向企业日常自查自纠转变。

 

 

                         右玉县新城镇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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