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杀虎口风景名胜区预防新型冠状病毒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 2021-12-23 来源: 杀虎口风景名胜区

总则

1.目的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提高应对能力,及时、有效地采取各项防控措施,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控制疫情的传播、蔓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的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贯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反应及时、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的原则。

3.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山西省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办法 ( 试行 ) 》

《山西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卫生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与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

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

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

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设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由区管委会主任担任, 指挥部成员由区管委会其他干部、各驻区成员单位领导及各村两委 组成。

2.成员部门职责

(1)区管委会办公室负责全区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管理和协调工作,组织制订新冠状病毒应急处置的政策、技术规范和专项预案,指导各村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组织开展对全区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的督导检查,会同相关部门开展新冠状病毒的排查和防控工作。

(2)区卫生院负责及时报告发现的不明原因肺炎病例和疑似感染新型冠状病毒病人,在上级医疗部门的指导下开展有关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

3)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密切注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各类治安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保障社会秩序。协助卫计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强制隔离措施。做好交通疏导,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车辆、人员迅速抵达事发地区。

应急处置

各村应根据以下不同情况采取相应的应对措施。

1.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做好外出返村人员、回村学生、走亲访友人员的摸排工作。

2.做好各项技术及物资准备。

3.开展常规疫情、流感、不明原因发热、咳嗽等症状的摸排。

4.医疗机构开展不明原因肺炎的筛查工作。

5.开展新型冠状病毒知识的健康教育,提高公众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知识水平。

6.医疗机构要做好病人接诊、救治、医院内感染控制等准备工作。并做好协助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病例的主动搜索、标本采集等工作。

7.做好疫情调查处理等人员的个人防护准备。

8.如经调查证实发现不明原因肺炎病例,立即报告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疾控部门,并报请当地人民政府批准,采取划分疫区、消毒等防控措施。

保障措施

1.各村要认真开展对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排查工作。现场控制等措施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玩忽职守的人员要严肃处理。

2.做好物资储备

右玉县医疗集团杀虎口卫生院合理安排疾病预防控制,做好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包括防护用品、应急预防性药物、抗病毒治疗和对症治疗药品、消杀药械、检测试剂、防控和医疗救治等物资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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