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全国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启动会、2023年山西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培训会、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和山西省教育资助与保障中心《关于开展2023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培训的通知》(开行晋便函【2023】99号)文件要求,为全面贯彻党的“十四五”规划,落实党中央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及时预防、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受理期间发生群体性事件以及其他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正常开展和对教育部门声誉产生较大影响的突发性事件,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确保2023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特制定本预案。
一、基本原则
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增强防患意识,坚持安全第一,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处置群体性和突发事件总的原则是:“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以预防为主,切实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预防和处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工作要以组织和协调并重,紧紧依靠政府部门,充分利用教育行政机关的组织优势,防范和化解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
二、组织领导和职责分工
成立预防和妥善处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和派驻县教育局纪检巡查组专员任副组长,成员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县教育局办公室有关同志组成。办公室设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主任兼任,负责具体工作。生源地助学贷款现场受理工作期间,每日由一名局领导在受理现场一线带班指挥,确保责任到人、措施到人。
三、应急处理
受理期间一旦发生群体性事件,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应于第一时间报告县教育局领导和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对群体性事件处置的决策、指示要迅速进行组织落实,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要及时、主动做好疏导,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事件发生时县教育局主要领导须尽快赶赴现场直接指挥处置工作,做好控制现场、疏散等基础处置工作,同时收集现场动态信息,向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政府报告。同时要建立信息发布渠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损失及善后处置措施等内容,向社会通报有关工作进展情况。对管理制度未落实、发现突发事件未及时报告、未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不力等原因造成事态扩大和风险蔓延、没有在第一时间上报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
要加强对预防和处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突发性事件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同时要与市级资助管理机构和国家开发银行山西省分行建立协调和沟通机制,合力预防和处理各种突发性事件。
2、采取切实措施,做好生源地贷款受理准备工作
(1)各项工作都要考虑充足的提前量,首先要统筹调配工作人员、配备充足的设备和经费,保证足够的办理窗口数量;合理安排受理时间,科学设置受理地点和受理窗口,采取预约办理、错峰受理,避免出现学生和家长聚集的现象。在受理期间,为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提供遮阳避暑休息区、免费饮水,尽可能为学生提供便利。其次对参加生源地助学贷款预申请的学生可进一步简化学生申办贷款手续,实现一次性、一站式办理助学贷款,达到申请助学贷款“只跑一次”的服务工作目标,切实方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困难群众,要做好现场咨询投诉和舆情监控工作。
(2)充分发挥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右玉一中、县职业中学的组织协调作用,按“早入学、先办理”的原则,以学校为单位,组织学生分批办理,妥善安排受理进度,严禁出现学生和家长扎堆、聚集。
(3)在受理过程中,如果网络或基层金融系统出现问题导致不能正常受理贷款,可采取先填写纸质申请资料和签署借款合同,后补录系统信息等灵活措施。
3、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消除不良影响,防止再次发生群体性和突发事件。
处置工作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有关方面的人员总结教训,调查分析事件发生的深层次原因,防止事件再次发生;协调新闻单位做好宣传报道工作,尽快消除突发事件带来的不良影响,并评估事件带来的影响,进一步完善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对于违规造成事件发生或在应急处置过程中存在过失的人员,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表现突出、贡献巨大的人员,应按相关规定给予适当奖励与表彰。
右玉县教育局
2023年7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