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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1-12-20 来源: 右玉县住建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构建全方位、全流程城市窨井盖管理模式,切实解决权属不明、标准不一、维护不到位等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安全和城市安全有序,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和朔州市城市管理局等部门《关于印发朔州市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朔城管发〔2021〕7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以保障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为出发点,着力解决当前窨井盖规划设计、生产、采购、施工、验收、管养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眼构建权责清晰、施工规范、管理智能的长效建设管养机制,切实改善人民群众出行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窨井盖的普建档工作,初步解决既有城市井盖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等问题,完成低洼易涝等地区井盖的防坠装置加装;到2022年底,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任主体,明确管养责任,本解决井盖2023年底,基本完成井盖治理专项行动,建立联动协调和日常管理机制,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2025年底,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三、治理范

县城建成区范内,设置在道路(含车行道、人行道、绿化带、隔离带等)、公园、广场等公共活动场所上公安、交警、消防、供水、供热、水、气、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广播电视等管线设施的窨井盖。

四、主要任务

(一)全面普查建档县各相关单位要制定普方案,定普方式、责分工、普查标准、主要内容和完成时限,组织对治理范内的城市井盖进行一摸底核实、登记造册、做到“一盖编号、一井一档案”,完善井盖标识、提供井盖地理位置坐标图

(二)明确各方责任。全面厘清各类窨井盖权属关系和责任主体,对无法确定的,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井盖管理、维护单位。城市供水、供热、水、气、电力、移动、联通、电信、广播电视公安、交警、消防等窨井盖权属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承担各自窨井盖的管理责任,落实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各项管理制度

(三)开展问题整治。按照边查边改的方式,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施进行整改整改难度或短内无法完成整改的,要第一时间落实安全施,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成时限,跟踪整改到位对低,易等地区的窨井加装防坠;对已确认为废弃的井,要限期完成填埋。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井盖权属管理单位要制定井盖更新改造计划,对超出使用年限的井盖进行更换同时,要探索建立窨井盖责任保险制度,强化安全风险保障各责任单位要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全摸清既有井盖存在的缺失、破损变形、松动错位,与路面凸不平等各类安全隐患,组织开展井盖更新改造,2021年底前完成既有井盖问题整改工作。各管线权属单位要落实各自井盖治理资金,并按比例分担共用窨井盖治理费用

1、全面排查阶段(2021年9142021年1015)城市道路上的部分由各任部门组织开展排,物业住宅小区内的,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小区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广场、绿地、公园由园林服务中心负责。全面排要做到全覆盖、无盲点,重点排查井盖质量、缺失、松动、破损与路面凹凸不平问题,对摸排发现问题要建立台帐。

2、集中整改阶段(2021年1016日至2021年12月31日)采取帐登记、销号管理的方式推进窨井盖问题整改。按照“谁所有,谁则,由各权属单位负责具体问题的整改。窨井盖和防坠网缺失、破损等问题,须立即组织实施更换、修复废弃无主窨井要立即组织封闭、封填。对于无法确,统一报请政府,明确底负责部门和单位,并由财政落实相应的治理和维护经费。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开展窨井盖建设规范管理安全监督工作,重点监督相关责任主体未依法责导致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问题,以办案监督促进社会

3、总结评阶段(2022年1月1日至1月31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负责责任单位对专项行动进行检验收,对整治效果行总结评,形成报告并通报。

(四)完善长效管理要严格落实产权单位主体任,进一步强化所属窨井盖的全流程管理

1、完善标准体系各责任单位要主动研究窨井盖生产,安装、维护、更新等环节的标准规范和技术政策要求,加强相关标准规范的宣传教育和贯彻落实。各权属单位要明确标识,实现快速精准识别,减少窨井盖养护维修难度,保障窨井盖安全。各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窨井盖产品、安装、养护和管理方面的企业标准,完善标准体系。

2加强生产采购管理要加强对窨井盖生产者、采购者的监管,督促指导有关各方按照国家标准及有关行业标准进行生产、销售和采购;各责任单位应选用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窨井盖产品,并标明其使用性质及权属单位;对生产、销售、采购不符合有关标准窨井盖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加强施工建设管理规划部门严格审核新建、改造道路等窨井盖规划设计住建部门应督促施工方严格执行规划设计和施工规范,严格按照图审合格的施工图设计进行施工,确保窨井盖与地面齐平且稳固。强化竣工验收管理,城市道路范围内的,由住建局及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其他区域,按照检查井的使用性质,由窨井盖管理单位验收窨井盖验收不合格的,主体工程不得交付使用

4、加强维护管理。全县各责任单位要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加大对井盖日常巡、定期维护、全程监控、应急处置等工作的监督指导盖权属管理单位要落实日常维护管养责任,通过业务巡查、工人报修、群众投诉和信息平台派等方式,及时发现安全患,并限时处理办结城市道路井盖进行维修、更换时住建、公安、交警等部门应当积极配合;作业完成后,窨井盖权属管理单位应当将道路设施复原状。排涝应急置时,要密切监测井内外水压,确需移动、加固窨井盖的,应严格按照作业流程规范,设置安全警示,做好安全防护,排后及时井盖原状。各责任单位要加管理,建立健全定期巡查、问题发现机制、快速反应机制,落实专人负责窨井盖巡查管护建立井盖用制确保发现问题迅速响应,快速处置因客观原因不能立即完工的,需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推进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统一标识,完善技术标准,实现窨井盖智能化管理。2025年完成窨井盖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提升窨井盖管理的效率和水平。对全县现有窨井盖进行智能化监督管理。各行业管理部门要逐步在窨井盖加装印有二维码的电子身份铭牌,对后期新设置、新更换的窨井盖,要加装二维码身份铭牌。

五、责任分工

按照“谁使用,谁负责”原则,落实井盖的排查统计、规划设计以及施工、验收和管养全流程责任。具体分工如下:

县住建局:负责县城建成区窨井盖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等工作,并将窨井盖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运行安全管理长效考核;负责窨井盖综合治理和应急指挥等工作;负责县城范围内排水、照明、燃气、供水、供热、人防,以及未竣工验收移交管理公建项目和住宅小区范围内的各类窨井盖的监督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核、验收阶段窨井盖的监督管理。

县公安局:负责县区交通、治安设施专用窨井盖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偷盗、破坏井盖的行为。

县融媒体中心:负责广电设施专用窨井盖的监督管理。

县市场监督局:负责窨井盖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

县工信局:负责县供电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动公司等部门的专用窨井盖的监督管理。

县自然资源局:负责审核新建、改建、城市道路窨井盖规划设计。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消防设施专用窨井盖的监督管理。

城市道路、退让道路红线的部分窨井盖由各责任部门负责;物业住宅小区以及道路退让红线内的排水(含化粪池)的窨井盖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无物业小区的由社区居委会负责;公共服务设施及办公场所内的由各管理主体负责;未办理移交手续的,由建设单位负责;综合窨井盖,由综合井使用单位共同维护管理,并明确一家单位负责排查统计;窨井盖权属单位、使用单位对井盖管理维护责任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责任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将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工作机制,明确推进措施,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确保专项行动落实到实处。

(二)加强宣传教育。要充分运用线上线下手段,采取印发宣传资料、以案说法等多种形式,加强窨井盖安全和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重点宣传偷盗、损坏、圈站或擅自移动窨井盖及相关警示标示后的严重后果;发动群众积极参与专项行动,及时发现上报窨井盖问题和偷盗、损坏窨井盖的违法行为

(三)强化监督检查。定期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并将城市窨井盖问题治理专项行动纳入全县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考核。对推诿塞责、不作为不担当,造成安全隐患的依纪依规予以处理,对因玩忽职守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四)做好信息报送。各责任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于2021年10月15日前报送排查问题台账,提供所属窨井盖坐标、地理位置图;每月5日前,报截止上月底的工作进展情况汇总后报送至右玉县住建局市政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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