右玉县人民政府

县级试点领域标准目录

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12-08 来源: 右玉县民政局

各乡镇、杀虎口风景名胜区,城镇居民事务服务中心: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按照县委、县政府安排部署,根据山西省民政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规范我省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制定和调整工作的指导意见》(晋民发〔2021〕38号)和朔州市民政局 朔州市财政局《关于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的通知》(朔民发〔2023〕43号)文件要求,我县将提高全县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决定从2023年1月1日起,我县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提标后每人每月569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在现行基础上每人每月再提高20元,提标后每人每年6480元。各乡镇要提高政治站位,不折不扣地抓好提标政策的落实,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做好低保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落实工作;要切实加强城乡低保工作规范化管理,深入细致做好低保对象的审核审批工作,严格规范审核审批程序,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确保提标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保障对象手中。

右玉县民政局 右玉县财政局

2023年4月28日    


网站地图 |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网站声明
主办单位:右玉县人民政府 联系电话:0349-8022052 网站地图 晋ICP备18001993号-1
网站标识码1406230003 晋公网安备1406230200000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