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会保险费欠费补缴申报
参保单位或个人欠缴养老保险费的应根据个人情况按照有关规定允许补缴的可进行补缴。
办理材料:参保人员补收、退收申请表
办理方式:经办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受理。
办理时限: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二)社会保险缴费申报与变更
参保单位使用数字证书每年年初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单位在职参保人员本年度工资基数及变更基数。
办理材料:经办人需提供上一年度调资表、工资表。
办理方式:经办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受理。
办理时限: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
(三)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社会保险参保单位发生缴费人员新增、减少、死亡情形的需向社会保险中心申报。
办理材料:提供《山西省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增减申报表》
办理方式:经办人需提供以上资料向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业务经办大厅受理。
办理时限:事项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