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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23-12-28 来源: 右玉县住建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杀虎口风景名胜区管委会、相关单位:

为了贯彻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精神,《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经我局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你们认真执行。

右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21年11月1日    

关于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中发〔2020〕30号)、朔州市《关于健全农村危房改造“动态保障”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朔房屋排查整治办发〔2021〕6号)文件要求及右玉县印发《关于右玉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专项督导方案》(右农办发〔2021〕38号)文件精神,继续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全面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国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省委农村工作会议暨全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和市委会议精神,以高质量发展统揽全局,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放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总要求,切实落实责任、任务、政策、力量和机制衔接,接续推进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奠定坚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2021年,建立完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分类帮扶长效机制;建立完善乡村振兴高效指挥作战体系和政策制度框架,实现脱贫攻坚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引领推动乡村振兴全面推开。农村群众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城乡差距进一步缩小,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

1.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过渡期内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对脱贫人口扶上马送一程,防止贫困反弹。在保持政策连续性,保持财政支持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合理安排财政投入规模,优化支持结构,调整支持重点,确保工作不留空当、政策不留空白。根据中央精神和国家部委、省、市相关行业部门要求,并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强衔接。落实好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

2.健全防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继续对脱贫人口开展监测,重点监测收入大幅缩减刚性支出较大状况和“3+1”保障情况,合理确定监测标准。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内建档立卡信息为基础,依托国家和省级数据监测平台,按照市级监测数据,重点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特困供养人员、农村低保对象,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骤增或收入骤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监测和帮扶。不断健全和完善“基层主动发现、部门联动预警、提前干预救助、分层分类帮扶、定期跟踪回访”的易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和帮扶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坚持预防性措施和事后帮扶相结合,有针对性利用兜底保障、临时救助等帮扶措施实施分类帮扶,确保动态清零。

3.持续巩固“3+1”保障成果。坚持“3+1”保障政策标准,常态化开展“两不愁三保障”问题排查,制度化推进问题整改,确保问题动态清零。落实行业主管部门工作责任,巩固提升住房安全保障成果。健全完善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机制,通过危房改造、闲置房安置、养老院或残疾人托养机构(含福利院)等多种方式保障低收入人口基本住房安全。

4.完善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依托,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

5.积极争取定点帮扶单位和社会支持。做好项目谋划,积极向市级争取。

(二)着力强化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6.强化责任衔接。按照“五级书记抓扶贫要有效过渡到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的要求,乡村两级党组织书记要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作为“一把手工程”,切实履行好政治责任。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严格落实行业部门责任,压实驻村工作责任。

7.强化任务衔接。坚决守住“两不愁三保障”底线,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致贫。持续巩固、配合做好易地扶贫搬迁“五个体系”建设和新市民计划实施。着力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衔得好、接得住和平稳过渡。坚持分类分步推进乡村振兴,积极争取国家、省、市、县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支持。谋划好乡村示范点建设,从财政、金融、土地、人才、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给予集中支持,增强其发展能力。

8.强化政策衔接。在过渡期内延续、优化、调整现有帮扶政策,保持兜底救助类政策稳定,整合优化产业就业等发展类政策,落实好住房等民生保障普惠性政策,并根据脱贫人口实际困难给予适度倾斜。过渡期后稳步推动就业、教育、健康、低保等特殊政策向常规性、普惠性、长期性政策转变。推动产业增收政策措施由到村到户为主向到乡到村带户为主转变。做好金融服务、土地支持、人力智力支持等政策衔接。

9.强化力量衔接。坚持“四个不摘”总要求,做到责任不松、政策不变、力度不减、监管不放,保持帮扶工作总体稳定,调整优化工作职责,继续推动干部力量下沉,打造一支不走的“三农”工作队伍。持续抓实定点帮扶,坚持科级领导干部“包村”制度。健全完善选派驻村长效机制,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农村工作队。坚持行政推动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发挥集中力量办大事的优势,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形成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强大合力。

10.强化机制衔接。充分借鉴运用全县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形成的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机制成果。根据乡村振兴有关要求,结合实际,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体制,构建我县乡村两级“一把手”负总责,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保障机制,建立纵横有序的乡村两级乡村振兴指挥工作机制,完善推动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快融入、稳得住、能发展”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工作保障机制,探索适应新形势发展要求的农业产业发展和农产品销售机制,坚持和完善“外输内拓”两手抓的就业保障机制,常态化、制度化推进“四逐四准”、全面精准动态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堵塞漏洞、补齐短板的问题歼灭机制,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帮扶机制,织密筑牢防贫的监测预警和动态帮扶机制,建立健全资金项目管理机制、乡村振兴成效考核机制等,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做好机制上的保障。

(三)稳步扎实接续推进乡村振兴

11.围绕宜居宜业,接续推进生态振兴。大力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接续抓好特色田园乡村·乡村振兴集成示范点建设,对试点村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加强村庄规划建设和风貌管控,重点乡村旅游示范点打造工作。加强宅基地管理,切实整治违法违章建筑,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行为。坚持绿色发展,实现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提高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对农业生产污染、农村工业污染和生活垃圾污染等环境问题整治,持续巩固“整五脏”“治六乱”“创七美”成果。建立农村垃圾收运体系,从源头抓好垃圾再生资源回收,减少增量。完善农村垃圾回收站、垃圾转运站等环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污水处理全覆盖。对全县乡村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专项行动,用一年的时间实现农村生活垃圾收运体系行政村全覆盖,启动实施农村生活污水处理三年行动计划。

12.围绕乡风文明,接续推进文化振兴。坚持守正创新,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培育一批新人,激发乡村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自我发展能力。把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摆在突出位置,注重提高人的文明素质、塑造人的精神风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建好一批阵地,打好乡村精神文化生活基础。坚持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规划、建设和完善文化活动场所,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开展一批活动,提升乡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品质。充分发挥以文化人、熏陶滋养作用,推动农村文化建设、农民文化活动与群众性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用丰富多彩的文化活动凝聚人心、鼓舞士气、激发斗志、振奋精神,促进乡风文明,提升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品质。

13.围绕治理有效,接续推进组织振兴。持续抓好农村扫黑除恶工作,把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打击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不断完善村(居、社区)民自治制度,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健全村(居、社区)务监督制度,持续提高村民的自治能力。健全农村公共安全体系,持续开展农村安全隐患治理。加强农村警务、消防、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严厉打击违法犯罪,健全矛盾纠纷多元化化解机制,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组建乡村两级乡村振兴指挥部,根据乡村振兴形势和任务需要,建立完善乡村振兴指挥部内设机构,并科学设置相应专班,统筹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持和调整优化科级领导挂点联系帮扶机制,健全完善常态化驻村工作机制,调整优化结对帮扶关系。加强机构队伍衔接,保持机构队伍总体稳定,调整优化工作职责,巩固拓展任务重的地方要配强力量,确保思想不乱、工作不断、队伍不撤、干劲不减。

(二)强化资金保障。对农村低收入人口的救助帮扶,通过现有资金支出渠道支持。确保以工代赈中央预算内投资落实到项目,及时足额发放劳务报酬。继续发挥再贷款作用,现有再贷款帮扶政策在展期期间保持不变。加大对脱贫地区优势特色产业信贷和保险支持力度。鼓励通过土地整理、宅基地置换等多种途径,积极探索筹集村庄整治建设资金的新机制。扩大信用工程覆盖,大力发展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商业保险。充分利用产业发展基金杠杆作用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农村产业发展。

(三)强化法制保障。坚持法治为本,树立依法治理理念,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农村派出所和警务室建设,不断提升派出所综合能力和保障水平,加快构建同城乡治理体系相适应的新型警务机制。在规划编制、项目安排、资金使用、监督管理等方面,提高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增强基层干部法治观念、法治为民意识,将各项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引导广大农民增强遵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对农民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为推进乡村治理有效提供法制保障。

(四)强化宣传动员。加强组织动员,构建政府、市场、社会协同推进的乡村振兴参与机制,凝聚乡村振兴强大合力。加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实施乡村振兴的优秀范例和成功经验,调动广大农民群众投身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营造推动乡村振兴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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