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右玉高家堡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右玉分公司(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7-25 来源: 右玉县应急局


2023年5月23日17时20分许,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右玉分公司(高家堡风电场,以下简称高家堡风电场)发生一起触电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48.756万元。

根据省安委办《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实施细则》(晋安办发〔2021〕119号)有关规定和县政府《关于右玉高家堡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右玉分公司(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要求,评估工作组对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

一、评估工作组织及开展情况

印发了《关于成立右玉高家堡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右玉分公司(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的通知》,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总工会、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能源)、高家堡乡人民政府组成的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并邀请县纪委监委参与。评估工作组召开了评估工作会议,在高家堡风电场自评的基础上,于2025年6月25日至7月16日,通过听取汇报、资料审查、座谈问询、现场核查等方式深入相关单位对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工作组讨论,形成了本评估意见。

二、事故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一)对事故企业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高家堡风电场于2024年5月11日缴纳罚款人民币45万元,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二)对事故责任人员责任追究的落实情况

刘秀勇、杨润兵、张龙伟、杨昆昆4人于2024年5月11日分别缴纳10.6万元、1.38万元、1.64万元、2.04万元罚款,行政处罚执行到位。

2023年9月7日中共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印发《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高家堡风电场“5·23”人身触电事故责任人处理的决定》,刘秀勇(撤职)、杨润兵(记过)党纪政纪处分执行到位。

2024年1月起至2024年4月30日,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右玉分公司(高家堡风电场)暂停了杨昆昆安全生产有关资格。

2023年9月7日,中共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委员会印发《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关于对高家堡风电场“5·23”人身触电事故责任人处理的决定》,解聘张龙伟安全专工,因其结业证书为网络培训取得,相关部门无法吊销。

(三)其他处理建议

县能源局、高家堡乡人民政府于2024年5月20日向县安委会报送了检讨报告(书)。

三、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一)事故企业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汲取事故教训。高家堡风电场组织全场员工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进行再学习,贯彻、执行,提高全员安全意识。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全员认真汲取“5.23触电事故教训,主要负责人带头对所有的作业项目开展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完善风险数据库。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现场作业管理,做好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全力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2.执行“工作票”等制度。高家堡风电场根据《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和《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规范,高标准执行“两票”管理制度及要求,公司健全“两票”管理并下发制度,针对各项工作全面分析危险点并执行安全防范措施,全面开展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加强门锁安全管理。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高度重视风电场门锁安全管理工作,及时下发了升压站区域管理规定及场站门禁系统及钥匙管理办法,高家堡风电场严格执行,针对门锁安全管理,开展了门锁及五防系统全面大排查工作,更换老旧的五防系统,使用南瑞厂家,对缺失锁具的设备加装锁具;严格执行钥匙借用审批手续。对运行规程、检修规程进行了修编、完善,夯实门锁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不发生不安全事件。

4.开展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高家堡风电场按照右玉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要求,成立了以场长、技术专工为组长,检修班长和安全专责为副组长的人身事故隐患大排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小组组长负责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的安排、部署,副组长负责行动的协调,各班组成员负责风场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通过成立专项隐患排查小组,明确了工作责任,严肃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保证了工作落实到位。同时对外委工作入场资料进行再审查,确保入场人员、设备及机具合格,并将外委承包商纳入高家堡风电场统一管理。

5.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家堡风电场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定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工作。对高风险作业提升为公司级管控,严格落实到场到位要求。落实风电场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执行外委入场三级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定期开展安全技术培训工作,提高全员技术、技能,健全了安全、检修、运行各专业台账、记录,定期对设备资料及数据进行了备份存档。

(二)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1.高家堡乡人民政府对该起事故剖析和反省,强化安全责任和防范措施落实。组织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安全生产理论和相关法规及应对措施的学习,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宣传活动,开展本辖区内企业安全生产状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对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及普及安全常识。

2. 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能源)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汲取事故教训。一是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学习活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三年来对安全生产事故重要指示和有关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督导企业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增强安全防范意识。二是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聚焦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落实和外包外租管理“小施工、惹大事”情况,全面开展电力安全大检查,坚持“一线工作法”强化现场监督,督导电力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责任管理制度体系,消除事故隐患。三是加强执法人员理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加大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力度,通过四不两直等方式督查检查,发现一起,改正一起,闭环一起,把重大事故隐患遏制在萌芽中。同时,督导电力企业有针对性的开展职工安全教育培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四、评估意见

评估工作组经综合评估后认为,各单位能够按照县政府批复的《右玉高家堡国电电力山西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右玉分公司(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调查报告》中的处理建议,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作出相关处理,未发现不按规定落实责任追究的问题。事故企业及同类型企业吸取事故教训,强化责任,进行整改。属地政府和监管部门开展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强化监管责任。各责任单位基本落实了事故调查报告提出的防范和整改措施。

高家堡风电场“5·23”一般触电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组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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